東北網12月19日電 受岳成的委托,岳成律師事務所醫療糾紛專業律師徐陽全權代理王建民死亡案件。18日下午,徐陽律師全面征求了家屬意見,並從法律角度對王建民死亡事件進行了細致的剖析。
徐陽律師說,王建民死在同仁醫院一案非常具有代表性。在北京,患者因沒錢而被醫院拒之門外的事情屢見不鮮。徐陽說,北京的一些大醫院經常會卷入醫療糾紛案件中,但從不會因法律的判決結果而影響經濟效益,即便是接二連三地敗訴,依舊門庭若市。
徐陽認為,從目前家屬所提供的證據和情況看,王建民死在北京同仁醫院一案不屬於醫療糾紛案件,而只是醫院的一種『醫治不作為』行為,而法律對這種行為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徐陽解釋說,目前,我國的法律沒有對『醫院應該救死扶傷』這一內容作出相關規定。由於沒有法律依據,因此法官對以『醫治不作為』為訴訟理由的案件會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從法律理論和司法實踐推斷,由於醫生主觀原因的『醫治不作為』而導致患者發生損害後果的,法官可以認定,醫生違反職業道德,並侵害了患者的人身權利,院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也可能以『法律無明確規定』為由,不追究醫院的法律責任。
徐陽說,王建民死亡案件中的相關的證據采集也存在困難。首先要證明王建民與同仁醫院存在醫患關系;其次要有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另外,還需要很多細致的人證、物證。徐陽表示,將竭盡全力幫助他們討回公道。
針對王建民家屬要求做屍檢的問題,徐陽律師說,這須向醫院申請,並委托第三方進行。而且屍檢必須在死亡48小時內做,超出規定時間會影響屍檢的准確性。如果超出死亡時間7天,就不能做了。
徐陽說,查明王建民死因的另一途徑是做司法鑒定,但程序復雜,相關費用也遠比做一般屍檢高,最低費用也要3000元,這筆費用由申請法鑒的一方出———也就是由死者家屬承擔。司法鑒定時間漫長,一般會在一兩個月後纔出結果,也可能時間更久。
王建群說,13日他弟弟死後,家裡並沒有接到北京同仁醫院的通知。而且昨天他們和醫院溝通時,醫院的醫務主任田劍也沒提到做屍檢有時間限制,不然家屬當時就會要求做屍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