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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不給東躲西藏4年 被執行人打法官咬法警
2005-12-22 06:11:3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賈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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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22日電 哈爾濱市個體業者丁某在法院判決其賠償原告4.4萬元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還東躲西藏了4年多。今天,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對其采取強制執行時,丁某將兩名法官面部打傷,一名法警胳膊咬壞。

  2000年9月15日,哈市正金玻璃店員工讓該店臨時幫忙的王金良幫忙扶一下玻璃,由於玻璃太厚太重,數十塊玻璃突然倒塌,當場將王金良的雙手和前臂割傷。事後,該店老板丁某將王金良送到醫院救治。經診斷,王金良左手、右前臂切割傷,雙手部分功能障礙,法醫鑒定為6級傷殘。在王金良住院期間,丁某支付醫療費用8500元後,就不再提及賠償事宜。無奈之下,王金良把丁某告到了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2001年4月12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丁某給予王金良賠償金4.4萬元。判決後,丁某上訴到哈市中級人民法院。同年7月10日,哈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維持一審判決。判決生效後,丁某在法定期限內沒有履行賠償義務,王金良向法院提出了強制執行。可當法官到丁某住所送達法律文書時,丁某卻舉家搬遷,不知去向。今年11月初,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鑒於該案申請人王金良家境困難,又派人到哈市各大玻璃用品商店、廠家進行走訪。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終於查明丁某在哈市仍經營玻璃用品,而且手裡還掌管著3個店鋪。

  21日9時30分,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3名法官帶領2名法警來到文道街19號,在丁某所開的哈市正興石木加裝噴漆廠門前,41歲的丁某聽說法院是來強制執行的,很『配合』地與法官一同往警車走。但沒走出幾步,丁某突然回頭把其兒子叫到跟前,說要給孩子留點看病錢,哪想到丁某將一沓錢全部塞到了兒子手裡。法官見丁某要轉移錢財,忙上前制止,誰知丁某將錢往地上一扔,大聲喊叫起來:『法官搶錢了』。聽到喊聲,丁某的10多名員工及其家人都衝了上來,開始圍攻法官。與此同時,丁某也對法官、法警拳打腳踢,將法官姜彥明和李雲周面部打傷,還將法警周智左胳膊內側咬傷。鑒於丁某等人暴力抗法,法官采取了強制措施,將丁某及其員工陶某、張某、齊某一並帶回法院。因為丁某等4人妨礙公務,阻礙法院正常執行工作,法院於當日下午對其4人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責任編輯: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