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2日電 近日,國家商務部出臺《酒類流通管理辦法》。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大慶市將於200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意味著酒類稽查大隊在處理假酒事件時,從此有了罰沒權,無疑加大了執法力度。12月18日上午,林甸縣酒類專賣局召開《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現場學習會和酒類商品現場展銷會,200多家酒類總經銷商和零售商參加了現場會。
市酒類稽查大隊郭忠福大隊長說:『以前我們發現了假酒也沒有罰沒權,只能與公安、工商聯合執法,現在好了,我們有了罰沒權,可以對販賣假酒事件予以嚴厲打擊。』
展銷會上,讓胡路區依林酒業公司的宋經理說:『《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實施後,假酒難有立足之地,我們酒類制造商的日子好過了。』
據了解,在這次展銷會上,4家經銷商當場與客戶簽訂了銷售協議,合同金額600多萬元。
責任編輯:朱丹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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