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3日電 22日,黑龍江晨報刊發了《公交車不報站乘客枉走回頭路》一文後,哈爾濱市公交管理處的負責人表示,針對這一情況,他們將加強對公交車隊的管理,對違規車隊進行批評。
當日下午,記者電話采訪了哈爾濱市公交管理處辦公室的楊主任。楊主任表示,根據《哈爾濱市城市客運公交管理條理》第30條規定,營運車、船的駕駛員和乘務員在從事營運服務時,應按規定報清線路名稱、始發和終到站(行駛方向)、停靠站名稱、預到站名稱及首末車、船時間。所以公交車司機必須履行報站的義務。據該管理處另一位姓吳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對未報站名的公交車進行檢查,如發現是報站器出現故障,將要求其立即進行修理。管理處將加強對車隊及司機的管理,對不報站名的司機一經發現,立即進行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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