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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規定消防出問題責任人可負刑事責任
2005-12-23 09:01:39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德昱 曉偉 孫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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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12月23日電 21日,哈爾濱市消防支隊召開全市一級安全重點單位集中整治火災隱患推進會,落實中央及省政府有關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指示,進一步推動哈爾濱市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隱患整改工作。據悉,這是哈爾濱市消防部門冬防以來召開的第五次推進會議。

  據統計,目前,全市127家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合格單位97家,不合格單位30家,存在火災隱患778項,共性問題包括部分未經消防驗收合格便投入使用;11家單位消防控制中心停用、消防設施缺少或不能聯動;4家單位無消防水源;7家單位缺少安全出口等。另外,哈爾濱市29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中還未整改完畢的13家將於年底前全部銷案。

  會議要求,各隱患單位在整改期間要確定每個時期、步驟和每項環節的責任人,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整改中,對工作不利並造成嚴重火災損失的隱患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將被依法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今年,哈爾濱市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共發生火災7起。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