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2月26日電 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件》中,電梯被定為特種設備,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電梯制造單位進行;電梯至少應每隔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關於加強電梯管理的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也對電梯的管理有細致規定。然而,記者近來調查走訪哈爾濱市一些高層住宅發現,許多電梯隱患重重,存在有法不依現象。
電梯『發病』頻繁
『快來人呀,老人和孩子被關進電梯了。』這是10日發生在道外區承德街一處高層住宅樓的一幕。18日,記者在該樓16層找到曾被關在電梯裡的郝女士。她說,那天她領著6歲的外孫乘電梯下樓,突然『?』的一聲卡住了,關了40多分鍾,兩人纔被解救出來。據居民反映,這部電梯關人是常事。記者了解該樓另外7名居民,其中3人有被關的經歷。翟女士說,最可怕的是她兩年前乘電梯時,電梯突然快速下滑,她馬上按『快速停止鍵』,纔使電梯停住。不過,現在『快速停止鍵』被鎖上了。經觀察,該電梯無司機操作,找不到警示標識、安檢合格證和廠家的使用說明。
附近高層住宅的另一部電梯也有問題。記者乘梯時,噪音很大,腳下被震得突突直顫。
按國家有關規定,電梯內必須有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該標志上應有設備代碼、檢驗單位、下次檢驗日期等內容,但上述兩部電梯內均無此標志。
開梯司機常脫崗
《關於加強電梯管理的暫行規定實施細則》規定,電梯投入運行前,電梯生產企業或被委托代理企業應對電梯使用單位的電梯管理人員和電梯司機講授電梯操作方法、注意事項和安全使用知識,應對電梯司機進行上崗培訓。根據需要,應配備合格的電梯司機。
記者調查發現,許多高層住宅電梯配有司機,但司機的工作狀態不盡如人意。19日18時,記者在道裡區河潤街一座高層住宅電梯內見到《乘梯須知》寫道:進入轎廂後,請先向司機說明要去的樓層,請勿自行開梯,勿動各類開關。可記者在該樓觀察多時,未見到司機。居民反映,電梯內時常沒有司機。一位居民說,一次他乘梯上到9樓,卻打不開電梯門,費了半天勁纔打開電梯門,電梯司機不在,沒有安全感。據記者了解,道裡區一面街、河江街及新陽路等處高層住宅樓,都有電梯司機脫崗現象。
據有關管理部門人員介紹,哈爾濱市一些住宅電梯確實存在不按規定及時檢修等問題。住宅電梯安全與居民生活關系密切,有關管理部門應該把這個問題重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