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6日電 2000年,宋某以大慶市某公司的名義進行工程施工,並招來600多名農民工出勞務。他們有的負責土建工程,有的負責裝潢,每當他們提出要簽合同時,宋某就以種種借口搪塞。
當年年末,工程竣工後,宋某以種種理由拒不給付農民工工資,農民工多次找宋某和該公司索要,一直沒有結果。
為了討回血汗錢,他們專門選出代表找到有關部門,可是,由於沒有勞務合同,5年來,他們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懷著最後一絲希望,今年6月,他們起訴到讓胡路法院,該院民庭受理了27起勞務糾紛案件。在訴訟過程中,因為沒有充分的證據,代理律師不了解詳細經過;農民工工程量說不清、工程項目說不清,勞務費數額說不清。宋某對農民工的起訴內容不認可,並稱『有證據就給錢,沒證據就不給錢』,導致訴訟無法進行。
出庭應訴的農民工在回家路上又被一些人跟蹤,王敏海在法庭外被不明身份的人打傷,因為害怕宋某的威脅,農民工不敢再到法院來。
這給民庭法官們出了一個大難題。最後,經過研究決定,這些由宋某引起的所有勞務糾紛案件由庭長石玉一人承辦。
為進一步查清案件,石庭長與我市某公司協商,原、被告雙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對原告的工程量進行核實。
今年7月,正值盛夏,石庭長與原告眾多農民工和被告的代理人等,從早到晚泡在工地,共同核實了工程量,並下達了民事調解書。12月23日,讓胡路區人民法院的二樓會議室再次擠滿了前來領錢的農民工。這是繼10月份給農民工發放了100餘萬元工資後,繼續給農民工們發放剩餘的100餘萬元工資款。
王心文是第一個領到工錢的人,他一共領到了8萬餘元。拿著這些錢,他高興地說:『5年了,今天終於在法院領到了我的血汗錢。我要感謝黨和國家對農民工的關心,感謝讓胡路法院為我們所做的一切。』
楊福成拿到27萬餘元工資款後,當場便給付了他所欠下的幾個農民工的工資。
石庭長說,這27起涉及600餘名農民工的勞務費拖欠糾紛案件已經圓滿解決。可是,不難看出,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還是很淡薄。農民工外出打工,要有法律意識,一定要先與施工單位簽訂法律合同,完工後要讓施工單位出具法律手續。一旦發生此類勞務糾紛,纔會有據可查,有法可依,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