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2月28日電 無業人員劉某假稱自己是某建築裝飾公司主任,稱其承攬下蘭西縣國稅局辦公樓及住宅工程中地熱、水暖工程,以此騙取建材商店經理汪某的信任。在一年半的時間內以局長女婿車禍及與相關人員溝通打點等理由,先後騙取近十萬元人民幣。日前,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八年。
據了解,無業人員劉某自稱是黑龍江省某建築公司主任,並通過介紹認識了哈爾濱市某建材商店經理汪某。2001年9月,劉某來到建材商店,稱蘭西縣稅務局辦公樓和住宅樓的水暖、地熱工程由他進行聯系。如果聯系下來,所有的材料將從汪某的商店購進,很快汪某就被劉某打動,並盤算如何從這個大項目上狠賺一筆。
2002年4月份,劉某請朋友於某去道外北六道街吃扒肉,在路過汪某在太古街的建材商店時,劉某讓於某在車上等一會。隨後,劉某進入商店,指著外面車上的於某告訴汪某,那是蘭西國稅局於局長。事隔一個月後,劉某帶著於某又在這個商店溜達了一圈。劉某對汪某說,於局長對其商品很滿意,將會馬上和她簽合同,讓她等著備貨就行了。
2002年6月16日,劉某與汪某簽定了供貨意向協議書。2002年11月21日,於某的外甥女婿、61路公交車司機李某出了交通事故。劉某借此發揮找到汪某,對汪某說出交通事故的人就是於局長的女婿,正在第四醫院救治,急需交醫藥費。汪某聞聽,當即表示願意出錢資助。之後2個月裡,劉某先後在汪經理處拿走了2.5萬餘元。隨後,劉某以要給蘭西國稅局工程部的一名會計送禮、請工程人員吃飯和疏通為理由,先後又騙取4.5萬餘元。截至2003年4月,劉某先後以各種名目從汪某處騙取財物10萬元。而且劉某每次在汪某處拿錢時,都是打欠條或押支票,並且告訴汪某這些錢等工程開工後統一從工程款裡扣。
今年12月12日,經哈市道外區人民法院審理後,劉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