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8日電(記者 曹曦)《黑龍江省草原條例》將於2006年1月1日起實施。松嫩平原的草原至2008年全部實現禁牧;其他地區的放牧草原,中度退化的實行季節性休牧,重度退化的到2008年全部禁牧。這是記者在今天省人大常委會召開《黑龍江省草原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黑龍江省是草原大省,現有草原面積6500萬畝,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9.5%,良好的資源條件為畜牧業的發展提供了得天獨厚的優勢。然而近十年來,隨著我省經濟社會的發展,草原資源破壞較為嚴重,全省草原已由1984年的1.13億畝減少到6500萬畝;1996年至1999年間,我省約有300多萬畝草原被開墾,有的在開墾後由於不適宜耕種,又被迫撂荒,使草原植被遭到嚴重破壞。全省草原平均超載二倍以上,松嫩平原草原平均超載五倍以上,由於草原超載過牧,造成嚴重退化、沙化、鹼化,有的草原已成不毛之地。
我省的松嫩平原(包括齊齊哈爾、大慶及綏化、哈爾濱部分市縣在內),現有草原面積2800萬畝,該區域是我省生態較為脆弱地區,尤其是在我省西部沙地地帶,草原植被有力地控制著沙丘群『活化』,對緩衝沙塵暴有著不可替代的功能,是我省生態建設的重點。
據省畜牧局副局長王德勝介紹,實行禁牧、休牧地區,將全面推行捨飼圈養方式;未實行禁牧、休牧地區也將采取典型帶動、政策扶持,引導群眾改變靠天然草原放牧養畜的傳統習慣,逐步實現捨飼圈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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