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9日電(記者雷蕾) 前11月,哈爾濱市共發生火災4659起,死31人,傷11人,直接財產損失746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火災起數下降5.1%、死亡人數下降11.4%、傷人下降47.6%。
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哈爾濱市公安局召開全市消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獲悉。從即日起,各級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將組織警力,協助有關部門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檢查以商場、賓館、公共娛樂場所、高層、地下建築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為重點。
哈市公安局要求各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格按照《消防法》的規定,對檢查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肅依法查處,該罰的罰,該停的停,該封的封。特別是對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或檢查不合格擅自使用,存在火災隱患拒不整改的,對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經檢查指出拒不改正的,要一律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堅決予以拘留。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從嚴、從快地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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