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6日電 備受關注的王建民死亡事件昨天有了一個階段性的結果。1月5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此案件。王建群顫抖著雙手接過法院立案通知書,激動地說:『我們等待法律的裁決,我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1月5日14時左右,王建民家屬代理律師蘇國清帶著准備好的訴訟材料,滿懷信心地走進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廳的審判員對蘇律師提供的訴訟材料進行了嚴格審查。15時許,所有訴訟材料完全符合立案要求,法院表示只要律師代理當事人到銀行繳納近萬元的訴訟費用,法院就可以正式受理此案。但法院表示,訴訟費不能減免,如若提供特困證明,法院纔能考慮緩交,申請緩交訴訟費的程序很復雜,至少也需要半個月時間。
而此時王建群身上只剩下大家捐助的8500元錢,交訴訟費還差一千多元,怎麼辦?看到王建群陷入窘境,蘇律師毫不猶豫地把自己身上帶的現金掏了出來,記者也把兜裡的錢遞給王建群,總算湊夠了訴訟費。蘇律師趕到最近的銀行,排了30分鍾隊纔交上款。
16時,蘇律師拿著交款票據返回法院,工作人員立即正式受理了此案。該工作人員說:『你們是今天法院受理的最後一個案子。』此時,一向嚴肅的蘇律師松了一口氣,臉上露出了難見的笑容。蘇律師說,北京法院的立案標准非常高,對各項證據的審查也很嚴格,所有證據及當事人證明必須一應俱全纔能立案。今天法院能夠這麼順利地受理此案,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結果。
蘇律師說,此案是以一般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為由,狀告北京同仁醫院侵害了王建民的生命健康權。2005年12月11日23時左右,王建民腹痛難忍被『120』急救車送往北京同仁醫院,並不停地大喊:『痛,救命!』因身無分文,院方拒絕救治。王建民被扶回北京火車站候車室。12月13日零時左右,王建民再次發病,又被『120『急救車送往北京同仁醫院,院方醫生用聽診器做了簡單的檢查後告訴王建民:『沒有生命危險,你沒錢我們沒辦法給你看。』隨後將王建民留在走廊裡,棄之不顧。王建民疼得在地上直打滾,又大喊:『痛,救命!』醫院再一次拒絕采取緊急救治措施。13日22時許,院方的醫務人員發現王建民躺在廁所旁邊,已經死亡。
蘇律師說,人的生命健康權應受到法律保護,由於被告沒有履行『救死扶傷』的法定職責纔導致王建民死亡結果的發生,給其家人帶來沈重的精神打擊和難以彌補的心靈創傷。被告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條、第二十四條、《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三十一條的法律規定,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以此訴請法院受理此案,判令被告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及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478352.5元。
在走出法院大門後,王建群說:『此時我的心情難以用言語表達。在眾多好心人的幫助下,我終於能拿起法律的武器與同仁醫院平等地對話了,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一定能讓同仁醫院承擔他們應有的責任,給慘死的弟弟一個合理的說法。』
王建群表示,他將繼續留在北京等待法院開庭。他希望盡快等到屍檢結果,把王建民的後事處理好,讓他入土為安。王建群一再委托記者向許多素不相識的好心人表達感謝,如果沒有大家的支持和幫助,他根本不能堅持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