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網訊 近日,《大慶市促進就業再就業實施意見》出臺,並於今年元月1日起施行。其中,對我市有關鼓勵再就業方面優惠政策審批期限、小額擔保貸款額度等政策做了較大調整。
再就業政策大調整惠及萬民
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提高至五萬
2003年7月18日,首批8萬元小額貸款,被發放到張永興等4名下崗失業人員手中,這標志著我市小額貸款擔保業務己全面啟動。
而如今,面對廣大下崗失業人員群體,更好的消息傳了過來,小額擔保貸款額度由兩萬元提高至五萬元。
在該《意見》中規定,金融部門要積極扶持下崗失業人員和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再就業,對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成功典型,經勞動保障、工商、稅務等部門考核認定,每人最高可以發放五萬元小額擔保貸款。
同時,在該《意見》中,對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支持開發公益性崗位、積極開展勞務輸出、做好就業再就業培訓工作及加強勞動保障平臺和勞動力市場建設、保證就業再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政策,又做了一些詳盡的補充、完善及調整。
下崗後乾個體可3年不繳稅
據了解,我市再就業優惠政策審批期限原定2005年底結束。
在該《意見》中規定,我市再就業優惠政策審批期限延長3年。也就是說,下崗失業人員在2006年到2008年三年內開始乾個體,仍可憑《再就業優惠證》享受3年的免稅政策,在規定限額內依次減免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並免交屬於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而對於2005年底前核准減免稅但未到期的企業,在剩餘期限內仍按原方式繼續享受減免稅政策。
城鎮新增勞動力首次被納入總體規劃
在該《意見》中,首次將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工作納入地區、行業總體發展規劃,將實行屬地管理,重點考慮,統籌安排。
這一規定,對於我市眾多大中專畢業生來說,是一個不錯的消息。該《意見》中規定,人事、教育部門要及時掌握畢業生的數量、結構及分布情況,並向勞動保障部門提供有關信息。對畢業半年以上未能就業並有意願要求就業的我市生源畢業生,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認定後,可到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按照編制管理規定補充的工作人員,應主要面向大中專畢業生,招考比例不低於80%;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一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其中有貸款需求的,提供每人兩萬元左右的貼息小額貸款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