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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人拉腳 中途物品丟失失主親自抓住『小偷』
2006-01-09 06:17:1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夏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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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9日電 哈爾濱一名市民本想買些舊門窗回家做木料,沒想到中途卻被拉腳的人『偷』跑了,為了找回被人『偷走』的物品,他用了20多天時間到處尋找。5日,終於找到了這個『賊』,並到道外公安分局黎華派出所報案。

  去年12月10日,家住道外區新江橋街的張某,到正在拆遷的二十道街棚戶區花110元錢買了一些舊門窗准備回家當木料。張某在拆遷現場找到了蹬三輪車拉腳的王某,談好車費後將舊門窗裝到車上,王某蹬著三輪車向太平橋方向駛去。當王某蹬著車走到家樂福附近時,回頭准備向騎著自行車一直跟在後面的張某問路時,發現張某不知去向,他在原地等了20多分鍾,也沒有看到張某的影子。情急之下,憨厚的王某把三輪車騎到了黎華派出所,向民警說明來意後,要將舊門窗卸到派出所裡。看著一堆舊門窗,民警犯了難。民警讓王某在派出所對物品進行登記後,讓他把這些物品拉回自己家進行保存,等待失主來認領。回到家,王某把這些舊門窗放到了自己家平房屋頂。過了幾天,看到沒人來認領,王某便懷著僥幸心裡,將其中一部分門窗劈成了『柴火』。

  自從半路兩人走散後,張某認為拉腳的人是故意想拿自己的東西,所以趁自己不留神之機將門窗偷走,閑來無事的張某為了找回丟失的東西,成天騎著自行車滿大街轉。5日,當他找到道外區新春街時,在王某家的屋頂發現了自己曾買過的一個樣式比較特殊的舊門,這樣他興奮不已,並迅速到離此處不遠的黎華派出所報案。

  民警向張某說明情況後予以調解,王某將剩餘門窗返給了張某,並且賠償張某60元損失費。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