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1日電 『排污費沒有開始征收、電價還沒有上漲……供熱企業不應該將還沒有發生的費用加到成本中,成為漲價的理由。』哈爾濱市政協委員李晶說。
哈爾濱市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召開前,部分供熱企業已把熱費漲價理由一一列出。供熱企業提出,按照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關於東北網實施煤電聯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哈爾濱市供熱企業電價開始上調。另外,國家根據一系列環保法規,對供熱企業征收大氣排污費等,這些都將增加供熱成本。
關於大氣排污費,哈爾濱市政協委員李晶說,哈爾濱市目前的供熱價格中,沒有此項費用,國家還沒開始征收。漲價的原因再多,企業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把還沒產生的費用預先計算到到供熱成本裡。而電費同樣如此,哈市供熱企業電價目前還沒有上調,因此這兩點都不應該成為熱費漲價的理由。
李晶說,取暖費價格的調整一定要慎重。哈爾濱市的工資收入水平本來就較經濟發達地區低,這種涉及全民性的漲價因素,必然引起全民對漲工資的迫切需求,給政府帶來財政壓力。所以,對於熱費的上漲以及上漲幅度,必須要慎重。而對於企業提出的煤炭價格已經上漲,李晶認為,根據目前全國的大形勢,從去年下半年開始煤炭價格已經從高峰開始回落,預計今年煤炭價格也仍將呈下降趨勢。因此。雖然煤炭在供熱企業成本中佔重要地位,但是也應該看到煤價趨勢。
李晶表示,煤炭、水、電的價格肯定會有變化,而涉及民生的熱費卻不能隨意變動。這就要求有關部門在出臺熱費調整幅度時全方位考慮,對煤炭等供熱成本的核定,要考慮到未來價格的變化,避開高峰值和低谷值,確定合理的中間價格,以躲避熱費再提高或再降低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