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6日電 13日,道裡區的陳先生沒有當場刮獎,結果中獎後遭商家拒兌,哈市地稅局有關人士提醒市民,500元以下的獎項由發票開具人『當場』代墊兌付。
據陳先生說,他11日晚在道裡區某飯店請朋友吃飯,酒酣之後結賬時拒絕了店家的打折不給發票的建議,一共索得發票13張,總值200多元錢。由於當天晚上朋友很多,也喝了不少酒,要完發票也沒刮獎就回了家。隔天後纔想起還有獎沒刮,拿出發票一刮獎,竟有三張發票都中出了現金10元的獎。可當陳先生興衝衝去前晚吃飯的店裡兌獎時,店家稱必須現場刮兌,過後不付。
哈市地稅局有關人士解釋,發票背面的兌獎須知注明,500元以下由發票開具人『當場』代墊兌付。500元以上的獎,可於10日內至地稅局兌付,逾期作廢。也就是說,即刮即兌的獎,市民應在索要發票後即時現場刮開。陳先生沒有現場刮開,第二天店家拒兌,在規定上店家並無違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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