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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請市民:燃放煙花爆竹切記三原則
2006-01-18 14:34:0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盧軍 邵晶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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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18日電 春節臨近,按照我國的傳統習俗,每年春節都要燃放煙花爆竹,以增添喜慶的氣氛,然而,因產品質量不合格或燃放不當,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件也時有發生。近日,哈市公安局提醒和指導市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購買煙花爆竹的原則:

  1、一定要從正規渠道進貨、購買時要選擇帶有省公安廳檢測合格標志和哈爾濱市公安局、哈市鞭炮公司監制的防偽標簽,避免因購買不當而引發爆炸事故。

  2、消費者一般選購藥量相對較少的B、C、D級產品,對於A級產品需要有一定專業知識的人燃放,或有證燃放。

  3、產品外觀應整潔、無霉變、完整未變形,無漏藥、浮藥的產品。

  嚴禁燃放區:

  文物保護單位,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油氣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輸、變電站設施,醫療機構、幼兒園、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重要軍事設施以及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確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燃放三原則:

  1、不能向人群、車輛、建築物拋擲煙花爆竹;

  2、不能在建築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向外拋擲;

  3、未成年人不能單獨燃放,需由成年人陪同。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