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6日電 今年1月19日,毆打消防隊員的郭某等3人被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以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判處拘役4個月。
2005年9月20日凌晨2時,哈市南崗區淮河路83號新春小區4棟2單元郭某家發生火災,太平消防隊接警後出動5輛消防車趕到現場營救。在解救被困者過程中,三名喝醉酒的被困者不但沒有感激之意,反而對消防戰士辱罵和毆打。最終有3名消防隊員被不同程度打傷。經診斷認定,2人軟組織挫傷1人擦傷。
事發當日,郭某等3人即被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拘。同年11月24日,檢察機關以郭某等3人涉嫌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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