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6日電 一名來哈打工的男子,春節前准備在哈爾濱買些鞭炮坐火車帶回家販賣。當他在香坊火車站准備登車時,被香坊火車站派出所民警發現。
家住牡丹江的男子趙某,2005年來哈打工。今年春節,趙某打算回家過年。幾天前,趙某和朋友閑聊中得知,哈市有一家鞭炮攤床賣的鞭炮十分便宜,於是趙某便決定買點回去在自家開的食雜店中賣。於是,趙某從煙花經銷點買了4桶禮花、20把鞭炮、34個二踢腳,並將這些鞭炮裝到一個大旅行袋中,准備帶回牡丹江。當趙某在香坊火車站看到安檢人員時,顯得十分慌張。隨後,在此巡邏的香坊火車站派出所民警在他的旅行袋中查出了嚴禁攜帶的煙花。
民警將趙某帶到香坊火車站派出所,沒收了其攜帶的違禁品,並對趙某進行了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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