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搞好農村藥品監督工作
提案人:九三學社黑龍江省委
提案內容:
保證農村人口用藥質量,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健康素質,建立、推進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市場新秩序,淨化農村藥品市場,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的具體體現,也是各級藥品監督部門行政執法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農村藥品市場出現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是:
1、藥品保管不規范。診所、衛生所和個體行醫人員所帶藥品隨處存放,沒有藥房、沒有藥學技術人員,達不到冷藏避光、防潮的起碼條件。
2、非法帶藥現象比較普遍。有的正式診所、行醫人員帶藥沒有經過審批,或沒有行醫證也帶藥。
3、進藥渠道王花八門,難以保證藥品質量。由於農村地處偏遠,『倒藥』人員非常多,更由於其成本低,造成假劣、失效藥品、非法制劑等現象泛濫。
4、無證經營和變相經營藥品比較普遍。
為此建議:
一、必須完善執法工作。突破難點,抓源治本,實行帶藥『准入』制度;突出重點,堵塞漏洞,實行供藥『配送』代理制度;突出特點,規范渠道,實行規模『連鎖』經營。
二、加強與農村藥品市場的監管必須完善配套措施。1、強化監管與執法力量不足問題,可與藥監系統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加強了對藥監機構編制、人員、設施、設備的配套。2、規范市場與配套法律法規不健全的問題,農村藥品市場秩序中采取的『帶藥准入』措施在實踐中非常有效,但沒有一個明確的『帶藥目錄』作參考。3、依法行政與簡化程序便於操作的問題,《藥品管理法》在執法過程中由於程序問題常造成執行困難,能否簡化程序,只要認定其屬非法經營,就立即采取扣押、查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