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7日電(記者 雷蕾) 跟蹤、守候、偷拍、竊聽……神秘的私人偵探們游走在街頭巷尾,偷窺公民隱私、侵入私人場所、乾擾調查對象生活、亂收費、發生糾紛無處投訴等問題也隨之暴露無遺。尤其那些未經培訓的閑雜人員乾起『偵探』,經營所謂的討債業務、婚姻探疑等,不但破壞了正常的社會法律秩序,有些還引發治安甚至刑事案件。政協委員建議清理整頓調查事務所。
國家工商總局早已明令禁止『私人偵探社』的營業,也絕對不允許私下操作,至今尚無一例類似公司注冊成功。公安部門也明確禁止私人開辦偵探 業務,禁止各種形式『討債公司』的存在。
那如今的『調查事務所』是如何成立的?經調查,遍布街頭的『調查事務所』及各種私人偵探,在工商局注冊的往往是某某諮詢公司,其經營范圍與偵探也毫無關系,但這些人卻在做著私人偵探的工作,屬超范圍經營。而之所以明目張膽,是這些『偵探』們聯系某些律師,甚至有的調查事務所公開宣稱自己有律師隊伍。而個別律師事務所、律師為個人私利,甘願為這些所謂的『偵探』助威。如此一來,造成『偵探』泛濫局面。工商部門檢查,他們舉出律師事務所的招牌,甚至XX律師事務所的牌子,宣稱自己是律師事務所所設的一個部門,不歸工商局管轄;司法局來檢查,他們又拿出工商執照,至於超范圍經營問題,自然與司法局無關。如此一來,造成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出現混亂,公民的合法權益難以保障。
九三學社黑龍江省委員會在提案中建議: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等相應部門應組成聯合大檢查,堅決取締『調查事務所』及『私人偵探』,涉及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工商部門應清理、整頓諮詢類公司,嚴禁諮詢公司從事法律諮詢及法律方面的代理、代書業務;司法局律師管理處應對律師事務所及律師進行整頓學習。嚴禁律師事務所為『調查事務所』提供便利條件、嚴禁律師在『調查事務所』中違法執業。相關律師事務所、律師在『調查事務所』中獲得違法收入的要堅決予以沒收,並依相關規定予以嚴懲;規范媒體廣告業務,對為偵探類『調查事務所』刊登廣告或做類似虛假報道的應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應嚴查為『調查事務所』所頒發的牌匾許可手續,對與工商部門所批的公司與牌匾不一致的應及時清理、予以撤換。對違規牌匾堅決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