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關於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幾點建議
提案人:中國農工民主黨黑龍江省委員會
提案內容:
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到20l0年基本建立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解決『三農』問題的一件大事,當前積極穩妥地做好試點探索工作顯得尤為重要。目前我省推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試點工作已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存在的問題
1、農民積極性不高,新農合統籌面小而且不穩定。有些農民由於受傳統觀念、支付能力和知識水平的影響,對新農合預付保障金和平均籌資、不平均使用等方面存在想法,造成只顧眼前利益,不思長遠利益。況且新農合不好避免的管理疏漏和報銷程序的繁瑣,也使農民的積極性大打折扣。
2、受益人口少,沒有解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問題。由於籌資渠道不穩定,政府投入不足,只能解決少數生大病住院農民的部分醫藥費用。目前的新農合沒有解決絕大多數農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問題,也不能達到解決農民因病致貧、返貧的社會性問題。
3、農村醫療條件落後,不能滿足農民基本醫療需求。由於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差、人纔匱乏,致使醫療服務能力不能充分滿足農民的就醫需求,達不到新農合『低成本、廣覆蓋』的要求。
4、公共衛生發展嚴重滯後,使新農合成為事後乾預措施。農村防病體系薄弱,初級衛生保健水平低。隨著農村稅費體制改革,預防保健人員的報酬和公共衛生工作經費未得到合理解決,致使農村公共衛生網絡不健全,人員素質低而且隊伍不穩定,疾病預防等宣傳乾預措施不到位。
5、管理流程不順與管理手段落後。縣級新農合管理辦公室主要對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進行業務和行政上的管理,沒有有效的機制來約束違規人員。定點醫院機構中的合管辦無論是人員、設備還是辦公經費等都是來自醫療機構,在新農合中具有雙重身份:一方面是新農合醫療基金的管理者,另一方面又是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而這兩者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這樣的管理方法缺少制度上的保證,長期實施下去會逐漸暴露出管理機制上的缺陷。
6、管理體制不順暢,形成部門職能交叉重復。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新農合是政府組織實施的醫療保障制度,分由社會保障和衛生兩個部門分別主管,在縣、鄉兩級出現各自獨立的運行、操作系統。政府管理職能交叉重復,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不利於城鄉醫療保障體系的統籌管理;衛生部門既管基金收繳又管基金使用,增加了部門負擔,又增加了監管難度。
7、二元保障體系,人為地阻礙城鄉統籌協調發展。隨著城鄉統籌發展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村流動人口將大幅增加,人戶分離的現象將較為普遍,對以戶為單位參保的新農合產生重要的影響。進城農民多為青壯年,一方面減少了農村新農合低利用率人群的參保,使基金風險增大;另一方面他們中間許多人沒有醫療保障,生活環境和條件差,將成為城市中新的弱勢群體,出現健康方面的大量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拉大城鄉貧富差距,不利於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和農村脫貧致富。
二、建議
1、加強政府投入力度和提高籌資水平。要增加國家對貧困地區的資金投入力度,從而拉動地方投入和農民籌資水平,擴大報銷范圍和增加報銷比例,減輕農民經濟負擔,增強新農合對農民的吸引力。設法籌集社會資金,增加新農合的資金投入,發展農村醫療保障事業。
2、提高新農合管理效率與效益。現行的新農合手工操作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安全性差,應加快實現新農合的微機化管理,變人為監管為制度監管、機制約束,從而大大提高新農合的管理水平。
3、加強農村基層衛生服務能力建設。要加快落實對農村衛生的基礎設施投入,改善基本醫療條件,提高基層醫療服務水平,改變農民『看病難、難看病』的窘境。
4、發展農村公共衛生和社區衛生事業。要突出『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加強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工作,改善農村衛生狀況,重點控制各種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加強基本醫療、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等項工作,提高農村人口健康素質,加快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建設。
5、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要突出政府在新農合制度中的責任和義務,還要探索完善多層次、多形式的醫療保障制度。在經濟發達地區鼓勵農民參加商業保險,對特困農民施行醫療救助,讓新農合、醫療救助和商業保險協同運作,構築多層次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最終實現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的最終目標。消除城鄉差異、區域差異,促進社會各項保障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實現國家社會保障的公平性、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