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1日電 中水回用是指部分生活或生產用水經處理淨化後達到國家相關標准,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重復使用的非飲用水。中水主要用於廁衝洗、園林澆灌、車輛衝刷、基建施工、景觀及設備冷卻水等。省人大代表杜仲建議哈爾濱市政府應高度重視中水回用設施的建設工作。
【提案摘要】
據了解,哈爾濱市2002年12月施行的《哈爾濱市節約用水條例》中明確規定: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飯店、公寓等建築;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機關、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文化、體育場所等建築,應當建設中水設施。但該新條例已實施兩年多了,哈爾濱居民小區中水設施的建設還是空白,而企業按規定建設中水設施的少之又少,目前只有近50家單位安裝了節水設施。
【記者調查】
中水回用意義重大,投資一次,受益多年。據了解,哈爾濱因很少使用中水設施,年浪費水6000萬噸。例如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的小區,日用水量在1200噸作用,安裝了中水設備後,每天可節水400噸。哈市居民生活用水1噸約2.3元,這個小區一天可節約水費920元,一年下來,可節水14.4萬噸,節省水費34萬元。
【委員建議】
省人大代表杜仲建議哈爾濱市政府應高度重視中水回用設施建設工作,盡快出臺《哈爾濱市中水回用管理辦法》,把中水回用納入法制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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