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4日電 隆冬時節,活躍在佳木斯樺南縣集貿市場、飯店進行突擊檢查是否經營野生動物的林業部門的檢查人員,讓想從事違法行為的人縮回了『黑手』。幾年來,這個縣有10萬餘只林蛙再獲新生。
為了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自然生態平衡,樺南縣林業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保護野生動物的規定,每年都下發關於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和管理的通知,並印發野生動物保護傳單3萬餘份發放到集貿市場、飯店、村屯,利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和宣傳車走街串戶,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使群眾受教育面達95%以上,提高了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
與此同時,他們嚴格執行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及年度檢驗制度。馴養、繁殖、經營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持有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和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馴養、經營野生動物,基本杜絕了非法馴養、經營野生動物及利用野生動物名稱或別稱作菜譜招攬顧客的違法行為。幾年來,林業部門對施業區內的野生動物資源進行嚴格管理,每個林場對轄區內的野生動物資源進行認真調查,並制成了表、卡,建立了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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