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8日電 記者從17日召開的哈爾濱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會議上獲悉,哈爾濱市2006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正式啟動。會議要求,哈爾濱市所有單位都有義務無條件地安置退役士兵。
會議要求,為了全面完成哈市2006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務,凡在哈市區域內的所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非國有經濟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都必須承擔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各單位都要支持和配合當地安置部門積極做好安置工作,對拒絕接收或完不成安置任務的單位,要追究領導責任;對工作滯後的部門和單位,在雙擁模范城(縣)評選中實行一票否決,確保安置工作落實到位。
會議還要求所有接收退役士兵的單位要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與退役士兵簽定勞動合同,及時安排上崗,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或附加任何上崗條件。在合同期內,非個人原因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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