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0日電 2月17日,違規銷售利用廢舊易拉罐罐裝飲料的『天福食品批發』商店,領到齊齊哈爾市龍沙區衛生監督所3000元的罰單。
2月14日,家住齊市龍沙區永青小區的尉女士,在樓下的『天福食品批發』商店花35元錢購買了一箱呈龍牌核桃露飲料送給朋友。第二天,朋友給尉女士打來電話稱,飲料有苦澀的味道,而且包裝也不像正規產品。尉女士來到朋友家,拿起朋友打開的一聽飲料仔細端詳,打開鐵聽飲料外面的塑料包裝,裡面的情形令她大吃一驚,竟然是用廢舊的杏仁露飲料易拉罐涂掉包裝漆制作的。
忿忿不平的尉女士找到商店老板,要求退貨,老板稱,打開的4聽飲料要等與送貨商協商後解決,其餘20聽未打開的飲料可以退款。尉女士於是找到龍沙區消協和衛生監督所。2月16日,兩部門的工作人員來到這家食品批發商店,經營者未能按要求當場出示該核桃露的食品檢驗報告。在現場記者看到,尉女士購買的核桃露中,有的易拉罐上還留有涂擦的痕跡,留下的『杏仁』兩字依稀可見,明顯是利用廢舊的杏仁露易拉罐再重新罐裝其他飲料進行銷售。
2月17日,記者從龍沙區衛生監督所監督二科獲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部的相關規定,該食品批發商店被罰款3000元。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