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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治安管理處罰法》下月施行 發信息乾擾他人將受處罰
2006-02-27 09:57:47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秦雷 春峰 孫玉紅
東北網哈爾濱2月27日電 今年3月1日,新頒布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正式施行。26日,哈爾濱市公安局組織近萬名民警開展宣傳活動,共設立中心宣傳站兩處,宣傳點486個,向市民發放宣傳單10餘萬份。
據了解,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增加了應當受到治安處罰的行為,如強行乞討、拉客招嫖、強買強賣、發送信息乾擾他人正常生活、破壞計算機網絡系統、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招搖撞騙等,還增加了對強迫他人勞動及用暴力威脅他人勞動的違法行為的處罰。
據了解,新法在處罰種類上增加了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處罰。在提高罰款處罰額度上,除對『黃賭毒』保留原有3000至5000元處罰外,其他的違法行為按照不同行為和性質,分別規定為200元以下、200元至500元、500元至1000元、2000元、5000元等多個等次。在行政拘留處罰上,按不同違法行為、性質和情形,細分為1日至5日、5日至10日、10日至15日三個等次,避免了行政拘留處罰跨度過大。同時,新法規定,公安機關在現場處置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時,可以采取取締、現場管制、強令解散等行政強制措施。
據悉,3月1日,哈爾濱市公安機關將開展《治安管理處罰法》知識競賽。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