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2日電 夫妻感情失和,妻子不但不給丈夫錢花,還拒絕過夫妻生活,這場婚姻悲劇最終釀成了命案。
妻子平時『管得嚴』,甚至連零用錢都不給,並一直拒絕過夫妻生活,丈夫因此懷恨在心,產生了殺妻的念頭。2005年9月16日17時,肇州縣新安村農民老實(化名)事先在電話本上寫好了遺書,當日22時,夫妻倆發生爭吵,老實一怒殺死發妻范艷(化名)後,采用喝藥、割腕等方式四次自殺。
今年2月22日,老實犯故意殺人罪,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老實緣何要殺死發妻?他說,他這些年的日子過得太『憋屈』了。去年9月17日,老實被肇州縣公安局抓獲。他交代,妻子范艷平時對他管得非常嚴,一分錢也不給。他的母親和同村人都能證實,夫妻倆經常發生爭吵。范艷還對丈夫采取了更『苛刻』的手段,老實說:『不給零用錢就算了,還不讓我「碰」她。16號那天晚上,我事先在電話本上寫好了遺書。大約晚上10點多,我又想和他「睡覺」,可她還是不讓。』他一怒之下動了殺妻的念頭。
將妻子砍傷後,老實連續自殺了四次。他先是吞下兩瓶老鼠藥,發覺自己沒什麼反應,又用菜刀將自己的左、右腕動脈割斷,他嫌這樣死得慢,又摸了電,還是沒覺得怎麼樣,他又跑到院子裡跳井,可因為井口太窄,他又回到屋裡,之後便昏厥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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