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3日電(記者 雷蕾)黑龍江省交通執法工作中將堅決執行『十不准』。凡有違反者一律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並追究所在單位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的責任。這是記者從今天召開的黑龍江省交通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十不准』即:不准無證、著裝不整上崗執法;不准未經單位同意二人以下執法稽查;不准工作期間飲酒;不准著標志服進入經營性娛樂場所;不准接受管理相對人有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任何形式的饋贈和宴請;不准以車船謀私,偷逃交通規費;不准以票謀私,勒拿卡要;不准越權執法,濫施處罰;不准生冷硬推,不文明執法;不准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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