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4日電 涉案十億多元的中國銀行高山案最近相繼進入訴訟程序。2005年1月,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爆出巨額存款失竊案,東北高速、黑龍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黑龍江省社保局和哈爾濱市旅游局等十幾家單位企業存款被竊。案發後,主要當事人原河松街支行行長高山、及其同學世紀綠洲投資公司控制人李東哲皆逃之夭夭,其他涉案人員陸續進入刑事審理,企業也開始了追討資金的民事訴訟。
范春學被訴兩項罪名辰能曾與世紀東高簽訂融資合同
新華網援引法制日報報道,13日在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受審的是黑龍江世紀東高公路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春學。此前,高山的司機劉靜3月8日在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引起媒體關注。
事實上,劉靜並非第一個進入刑事訴訟的當事人。此前,河松街中行原副行長劉濤、會計陳佳於今年1月,均因瀆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但審理時並未告知資金被竊的十幾家企業。
據參加庭審的人員告訴記者,法庭經過近兩個小時的審理後,並未當庭宣判。范春學被訴有兩個罪名:票據詐騙罪和窩贓罪。兩項罪名代理律師均作無罪辯護。
此前,劉靜被訴三項罪名:票據詐騙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犯罪和偽造居民身份證犯罪。劉靜辯稱自己只不過是一司機,對於高山的犯罪並不知情,替高山向客戶送票、把客戶的錢送給高山,也只是『上門服務』的行為。此案宣布休庭後,未有結果,據悉,還有十幾人將陸續受審。
東北高速訴中行案將開庭審理其餘企業皆被中止
據悉,2005年1月4日,東北高速有關人員和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法官在河松街中行核對存款餘額時發現資金丟失後,1月11日,東北高速就一紙訴狀遞到吉林高院,要求河松街中行支付2.9397億元的存款本金及利息。
2005年1月17日,吉林高院立案。中行隨即以管轄權異議為由,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於2005年6月指定由北京市高院負責審理,北京高院2005年12月底予以立案。目前,此案已經過兩次證據交換,開庭時間尚未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與東北高速訴中行案性質相同,其他企業卻均被以先刑後民的名義中止審理。記者今天獲悉,相關企業除了黑龍江社保局未起訴外,其餘十幾家企業有三家被中止審理,其餘的法院未立案。
2005年5月21日,哈爾濱至祥投資策劃有限公司訴中行存款糾紛案被中止審理;今年1月18日,哈爾濱匯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訴中行存款糾紛案被中止審理;1月22日,辰能公司訴中行存款糾紛案也被中止審理。案件被中止的理由,都是『該案涉及刑事犯罪,事實有待查清』。
辰能公司有關負責人今天對記者表示,涉案企業的資金並不太相同,有的進入銀行大賬,有的沒進入。去年12月20日的庭前交換證據時,辰能公司曾向法庭提供了近500頁證據,說明這些資金是從別的銀行轉到中行,隨後卻被用假印鑒盜走轉到了別的假公司。
據悉,黑龍江社保局的18張對賬單都是彩色復印機做的假票據,但社保局之所以未起訴,據稱中行承諾過社保的錢一定還,『因為都是老百姓的錢』。
但其他公司卻不能坐等。涉及資金3億多元的辰能公司是做風險投資的,資金需要連續投入。受此案影響,辰能公司投資的21個企業已有四個企業面臨清盤狀態;東北高速是上市公司,2005年的年報披露面臨很大壓力。
中行能否減免責任成焦點
案發後,中行對此案的定性是內外勾結的票據詐騙案,並稱自己也是受害者。
但『外』到底是哪些企業,是否包括資金被竊企業?據悉,目前所涉及企業無一人因此被采取強制措施。
辰能公司負責人表示,2005年1月13日辰能公司總經理趙慶斌跳樓自殺,與存款丟失案無關。自東北高速1999年8月上市以來一直擔任公司董事長的張曉光,2005年1月13日被檢察院刑事拘留,涉嫌的三個罪名貪污、受賄以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也與存款丟失案無關。
據知情人透露,中行以影響上市為由對民事部分的立案做了大量工作,辰能公司中止審理的裁定沒有通過合議庭審理,也沒有送達辰能公司。
中行到底應該承擔什麼樣的民事責任,據關注此案的法律界人士分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存單糾紛案件的若乾規定》的司法解釋,資金是否進入銀行以及資金是否按照企業的指令和銀行的程序流出是區分責任的關鍵。兩者皆需要根據企業具體情況,按照故意還是過失區分責任,不能籠統斷定。但目前尚無證據說明銀行和資金被竊的涉案企業有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