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5日電 14日,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對《哈爾濱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暫行辦法》進行了詳細解釋,有關部門同時公布兩部熱線電話84646470、84648995,供市民諮詢及進行監督舉報。
七個區納入申領范圍
《辦法》規定,本次申領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范圍為『本市城市規劃區』。現階段城市規劃區包括道裡區、南崗區、道外區、動力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呼蘭區暫不納入,也不包括各縣(市)。申領補貼需以家庭為單位,這裡所稱的家庭是指在同一戶口並共同生活、居住的成員組成的親屬團體。
可依建築面積申請補貼
根據《辦法》,目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7045.5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11.68平方米,建築面積低於17.41平方米者可申領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據了解,《辦法》中的可支配收入由以下幾部分構成:工薪收入,是指就業人員通過各種途徑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經營淨收入,是指家庭成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獲得的扣除生產成本和稅金後的淨收入;離退休金收入,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離開生產或者工作崗位,正式辦理了離休、退休手續並享受離退休待遇人員的離退休金;其他經常性收入,是指除以上三項收入外經常性發生的收入。
《辦法》規定,家庭申請成員住房拆遷後以產權調換形式安置住房的,以安置住房面積計算。以貨幣補償形式安置,其中已購買住房的,以房屋買賣合同確定的面積計算;未購買房屋的,以貨幣補償資金除以商品住宅平均價格計算。據了解,2005年哈爾濱市商品住宅平均價格按每平方米2472元確定。
補貼可以購買期房
《辦法》規定,除現房和二手房外,補貼可用於房屋買賣合同經市房產住宅局聯機備案的商品住房期房。
《辦法》規定,補貼有效期,購買現房的,以房屋權屬登記時間開始計算;購買商品住房期房的,以經市房產住宅局聯機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間開始計算。
購房後30日內領取補貼金
《辦法》規定,取得補貼資格的購房人持相關材料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時,應當出示補貼證。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30日內領取貨幣補貼資金。
取得補貼資格、購買商品住房期房的購房人,在補貼證有效期間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應當持身份證、補貼證及房屋買賣合同到戶口所在地區人民政府辦理《貨幣補貼購房登記表》,同時由區人民政府收回補貼證;購房人取得產權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貨幣補貼購房登記表》領取貨幣補貼資金。
每個家庭成員只能享受一次優惠
《辦法》規定,每個家庭成員只能享受一次經濟適用住房政策。《辦法》還規定,已按《哈爾濱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定》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的,可購買已經批准的政府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按《辦法》規定,重新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已經政府批准的泰山小區、香木小區、育林小區、東山小區、工農小區、軍轉小區等6個政府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仍按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