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7日電 16日,針對《對『打假』記者大打出手》一文,哈爾濱各行各業的市民、社會學家、政協委員、法律界人士都憤慨地表示,有關部門要對此事徹查到底,盡早還全社會一個說法,還被打記者一個公道。
今年28歲的服裝經銷商夏茂軍說:『自從看了黑龍江晨報刊登的《茅臺專賣店專賣假茅臺》一系列報道後,我很震驚。做為消費者,就怕買到假東西,所以纔到專賣店去買。現在連專賣店都賣假酒,真不知道應該到哪裡去買真的了!對於銷售假「茅臺」和假「五糧液」的「南和」公司,有關部門應該盡快予以查封,取保候審的女老板還敢在「3·15」這一天打記者,太猖狂了,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將打人者繩之以法。』
個體理發店老板陳濤說:『打假不應該只在「3·15」一天,應該天天都是「3·15」。老百姓花三四百塊錢買一瓶白酒不容易,再碰上買的是假酒,簡直太鬧心了。「南和」敢如此猖狂,就是執法部門管理力度不夠,每次對它的處理結果都太輕了,這纔加劇了它的猖狂。』
建築設計師張浩說:『「南和」10個月之內就賣了1萬多瓶假酒,數目之巨大真令人吃驚。記者為老百姓說話,「南和」大打出手,簡直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百姓今後怎麼會有安全感。』
個體老板李洪濤說:『我一直在關注著《茅臺專賣店專賣假茅臺》的系列報道。按理說,哈爾濱南和名優酒有限公司打著茅臺酒專賣店的牌子賣假酒早就應該被查封,可是它竟然能連開多家分店,10個月就非法獲利320多萬元,而且被工商、酒類專賣局查處之後照開,酒照賣,肯定有「背景」。』
70歲高齡的退休乾部黃淑蘭說:『「南和」事件發展到這個程度,已經不是查封一個假酒專賣店和懲治打人凶手的問題了。這件事執法部門必須要給老百姓一個說法。首先,「南和」打著「茅臺專賣店」的旗號賣假酒,坑害老百姓,就是向國家的方針政策挑戰;非法盈利的那320萬,賺的都是老百姓的錢。這樣的店,早就應該被查封了,而且應該追根溯源,揪出造假的源頭。』
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趙瑞政表示,當百姓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晨報記者勇敢地站出來,為老百姓維權,這種行為是值得每一個哈爾濱市民尊敬的。可是,記者為老百姓維權的目的也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維護百姓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讓這種侵害老百姓的不法行為從此消失,讓從事這種不法行為的人能夠及時地認識並改正自己的錯誤。從發生的這件記者被打的事情來看,證明他們還有問題害怕被記者揭露出來。所以,有關部門應該徹查此事。
哈爾濱市政協委員李佔偉表示,光天化日之下,出現如此惡劣的事情,實在是太讓人氣憤了。過去,政府部門曾轟轟烈烈地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的活動,當時初見成效。可如今,沒過多長時間,假煙、假酒就又都冒出來坑害老百姓。從這點來看,是不是我們有關部門的警惕性又放松了呢?當這樣一家存在問題的專賣店已被有關部門查出它確實有出售假酒的行為,為什麼有關部門不去查封它?為什麼還一直允許它營業到今日?晨報的記者勇敢地去揭露事情的真相,遭到了毒手。其實,揪其根源,就是有關部門縱容的結果。李佔偉說:『晨報記者挨了打,我們心裡非常憤怒。我們強烈呼吁,要嚴懲凶手,還社會一個公正。與此同時,我們也希望有關部門,近期對全省各個方面的專賣店,進行一次徹底的大檢查,聯合打擊各種侵害老百姓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為。此外,我們也希望相關部門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建立一個長效的監督機制。話又說回來,打假的任務本來就應該由有關部門承擔。』
哈爾濱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秦亞東表示,『取保候審』的前提條件是沒有對社會造成危害性的人員纔可因其身體健康狀況等原因取保候審。但是,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間,有參與動手打人等行為,對社會造成了危害,不但可以認為是共同犯罪,也可由公安機關撤消其取保候審的資格。從這件事情本身來看,『3·15』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日子,在這個日子裡,晨報記者為了替老百姓打假反而被打,可見,現在打假的難度有多大,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多麼難以保證。秦亞東說:『我們強烈呼吁公安機關盡快處理此事,讓那些不法分子早日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