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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爺給我的屋子上了鎖』
2006-03-19 05:55:04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黃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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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19日電 日前,記者接到反映,一位身患腦溢血的七旬老人在把自己房子更名給小女兒後,被女婿告知:要麼搬走,要麼每月交500元房錢。記者按照老人留的地址來到了位於道裡區紅霞街的老人的家裡。

  這是一套兩屋一廚的住宅,一個房間被一把明鎖鎖上。魏文忠老人握住記者的手,老淚縱橫,哭訴道:『我要告她,把房子要回來養老!』老人的妻子王彥玲也哭著說:『我天天這麼伺候他,他姑娘和姑爺還想攆我們走,我真的不知道該不該留下來。』

  魏文忠老人介紹說,他今年72歲,退休前是某美術出版社的辦公室主任。妻子早年患病過世,老人把一個兒子和兩個女兒都撫養成人。1995年,老人的小女兒小鏡結了婚,三個孩子都組成了家庭,魏文忠感覺任務完成了,於是就讓現在的妻子、比自己小24歲的王彥玲搬到了自己的家,兩人生活幸福,並於1997年3月27日正式登記結了婚。至今他們兩人已共同生活了11年。

  1997年2月20日,老人抗不住孩子磨,曾經背著王彥玲給小女兒寫過一個字據,大意是同意將現在住的這套兩屋一廚的房子更名給小女兒小鏡。1999年小鏡辦理了過戶手續,2000年拿到房證。2002年和2005年老人因患腦梗先後兩次住院治療。出院後身體一直活動不便,生活上由妻子王彥玲照顧。老人每月的退休金1480元錢除了兩人的生活費以外,再買些藥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魏文忠老人說,今年2月17日晚,他們已經睡下。突然房門被打開了,小姑爺張某帶著幾瓶啤酒來了。他在大屋喝酒,並用酒瓶子在桌子上敲,張稱,他和小鏡要離婚,這房子歸他了,讓老人要麼搬走,要麼每月給他交房錢。他把衣櫃的玻璃砸碎了,一直鬧到凌晨4時左右纔離開。第二天大屋就被張安上了一把明鎖,老人放在大屋衣櫃裡換洗的衣服和冰箱裡的食物全都拿不出來了。老人哭著說:『當時心疼小女兒,也是怕死後留麻煩,就提前把房子更名給她。可誰知道還沒死呢,就來趕我們走,讓我們老兩口怎麼辦?我真的很對不起後老伴兒……』

  記者隨後與老人的大女兒小麗取得了聯系。她說:『我爸把我們拉扯大也不容易,我們三個孩子都挺孝順的,一般我爸看病都是我們拿錢,就最後一次是王彥玲拿的錢。』記者問她是否知道大屋被鎖起來,她反問說:『還沒有打開大屋的門嗎?』

  記者隨後又與老人的小女兒小鏡取得了聯系。她說:『王彥玲對我爸不好,一天就讓吃兩頓飯,我爸住院都是我和我姐照顧的。我愛人那天是喝酒了要回去住一宿,我爸往外攆他,話趕話他纔說要房錢的。我家動遷時在外面租房我們都沒搬回去住,我對老人挺孝順的。』

  據了解,老人曾經給所在單位領導打電話反映過,單位領導也曾經調解過,但是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記者隨即與老人所在單位取得了聯系,出版社工會的金主席說:『老人的小女兒小鏡曾經在我們單位工作過,後來在2004年買斷工齡後就不在我們單位了,這件事我們也曾出面調解過,小鏡答應說想辦法解決,但是現在依然沒有結果。從道義上講,兒女對老人不應該這樣做。但是我們現在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黑龍江大眾律師事務所的張匯豐律師,他認為,雖然現在房證是小女兒的,但是房子是在老人與王彥玲登記結婚後纔過戶給小鏡的,產權證也是在2000年纔辦理完畢的,而老人與王彥玲登記結婚的時間是1997年3月。所以房子應是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如果魏文忠贈與小女兒也只能贈與房產的一半,因為當時王彥玲並不知道這件事。退一步說,房子畢竟是老人贈與的,而且子女對老人還有贍養義務,這是天經地義的。從道義上講,老人的三個子女都必須盡自己的孝道,給老人創造一個和諧的生活環境,頤養天年。

  他說老人的這個糾紛如果還解決不了,可以通過法律渠道解決。魏文忠老人也表示,要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和老伴的生存權。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