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9日電 3月10日20時,巡警支隊巡邏三大隊民警付茂岩、慕立揚、杜金龍巡邏到中央大街附近時,看到兩個有說有笑的青年男子身後不遠處跟著兩名可疑男子,可疑男子看到迎面走來的民警時,快步走到民警面前小聲地說:『前面兩個人中身穿藍白條羽絨服的男子姓蘇,我的手機被他偷走了。』民警立即攔住了前面兩名男子。見到民警,身穿藍白條羽絨服青年男子的眼角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驚慌,但很快他就神態自若起來。面對民警的詢問,該男子對答如流,可是當他看到民警身後的兩名報案男子時馬上就變得支支吾吾。見到他短時間內的態度轉變,感到定有隱情的民警將他們帶回單位。
為玩游戲騙朋友手機
經審,該男子家住哈爾濱市,叫蘇明,初中畢業後就待業在社會上閑逛,整天出入網吧、游戲廳。開始的時候,蘇明直接向父母要錢,但是幾次之後,靠在夜市擺地攤掙錢生活的父母就拒絕再給他錢去網吧和游戲廳了。
兜裡沒有錢的蘇明就只能整天站在玩游戲的人身後幫著出主意,時間一長他在游戲廳和網吧交了很多朋友。2004年6月的一天,蘇明在網吧玩游戲時向他一起玩過游戲的朋友借手機,蘇明邊打手機邊走出了網吧,當他走回網吧時,發現借手機的朋友正全神貫注地玩游戲,蘇明心想自己從來就沒有把真實的姓名告訴過這個人,於是他打車來到南崗一手機商店,將這部手機以50元的價格賣掉。不到1個小時就賺到50塊,蘇明非常高興。自此至2005年7月,蘇明用這種方法先後詐騙8部手機。
雖然蘇明有了玩游戲的『經費』,但是這樣來的錢,最終讓他付出了代價。2005年7月末,蘇明因涉嫌詐騙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因為當時他尚未滿18周歲,所以被解除刑事拘留。
蘇明從看守所回來後又開始了從前的生活,整天泡在網吧和游戲廳裡。但經過了這件事後,蘇明對自己的未來有了『規劃』:要騙到更多的手機,就需要認識更多的『獵物』。蘇明開始在市區內的多家網吧物色作案目標,他到網吧中先是選擇那些帶有高檔手機的年輕人,然後以交流網絡游戲心得的方式刻意接近他們,等到他們放松警惕之後,他再以各種理由從其手上借出手機,一旦脫離被害人視線,他就迅速打車將手機帶到交易市場賣掉。
偷手機穿錯衣被『曝光』
隨著作案次數增多,蘇明的膽子越來越大。而且從最初的詐騙,漸漸發展到盜竊。
2006年1月中旬,蘇明在香坊區三輔街上一家游戲廳認識了家住道裡區的小偉(化名)。小偉手裡價值2500的三星手機,讓蘇明刻意走近了他,蘇明在閑聊時得知了小偉的手機號和家庭住址。幾天後,感覺時機成熟的蘇明約小偉外出玩游戲,可是一見面小偉就告訴他手機丟了。自己的作案計劃因此而擱淺,不甘心的蘇明勸說小偉重新購買手機。大約半個月後,蘇明撥通了小偉的電話,當得知小偉又買了一部手機,蘇明喜出望外,決定上門偷盜。蘇明來到小偉家後,小偉家裡另有朋友,新手機就放在電腦桌上,因為人多,不方便下手,蘇明心裡非常著急。於是他提議大家到客廳去看電視,在他的再三動員下,小偉領著朋友們去了客廳。為了防止別人懷疑,蘇明也和大家一起來到客廳看電視。期間,蘇明以肚子疼為由離開客廳,趁人不備將小偉的新手機偷到手,因為走得匆忙,蘇明在進門時放衣服的地方抓了件衣服就跑出了小偉家。等他穿上衣服時纔發現這竟然是小偉的藍白條羽絨服。幾天後正是這件衣服,被小偉和朋友在中央大街認了出來。
警惕向你借手機的陌生人
在民警抓獲蘇明時,在他的身邊還有一位青年男子,該男子告訴民警他和蘇明剛剛相識。經審,蘇明交代這名男子其實是他剛剛物色的作案目標,還沒來得及對他下手。
原來,隨著蘇明的賊膽越來越大,只在網吧中選擇目標已經不能滿足他的需求。於是他走上街頭。當他來到中央大街時,發現一名手拿一支未點燃香煙的男子四處張望,於是他拿出一個假品牌打火機為其把煙點燃,並故作豪爽的將打火機送給該男子,隨後他和該男子邊走邊聊。見到時機差不多,蘇明提出借用手機,因為該男子手機欠費,於是這名男子打算拿點零錢給蘇明,沒想到錢還沒掏出來,蘇明就被警察抓獲了。
針對此案,記者采訪了巡警支隊巡邏三大隊的副中隊長張偉貴。張偉貴說:『在網吧交友一定要慎之又慎。據我們了解,青少年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他們在交友過程中,毫無防備地袒露自己的真實姓名,有的還公開自己的學校、年級、年齡、電子信箱,甚至家裡的電話號碼和詳細的家庭住址。他們認為這很正常,交朋友就應該說真話,他們不相信網友會騙他們。而且要警惕初次見面就要去你家、向你索取錢財、借用手機的人。一旦發生不法侵害,需要以最快的速度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