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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交警:堅決處罰違章行人 培養市民安全意識
2006-03-21 06:49:1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梁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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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21日電 從2005年10月31日開始,哈爾濱市交警部門開始對行人橫穿馬路、闖紅燈、翻護欄等交通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據交警部門介紹,哈爾濱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條款,規定對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橫過馬路時不走人行橫道線、不走過街設施、跨越道路隔離護欄的行人,將分別處以10元到30元的罰款。

  2005年10月31日,交警部門開始對行人交通違章的不文明行為進行處罰。近千名交警走上街頭,在哈市40條主要道路和23個交通崗對行人違章進行處罰和宣傳教育。根據實際情況,交警部門對情節較輕、態度較好的違章行人,以教育為主;對少部分情節嚴重、不支持工作的違章行人依法進行處罰。

  據了解,截至當日16時,交警共處罰行人165人,罰款1700餘元。被處罰的行人中,有的是不知道自己違章,或因一時疏忽走了近道;也有的人是為圖一時方便而明知故犯。在交警對違章行人進行處罰時,雖然許多人承認錯誤並自覺接受處罰,但也有不少人不理解,使交警部門的工作遇到不少阻力和困難。

  有的違章行人承認自己錯了,但卻不交罰款,利用各種辦法進行搪塞;有的違章行人見到交警執法時扭頭就跑;個別人甚至蠻不講理,態度惡劣。據介紹,對行人交通違章的不文明行為進行處罰幾天後,共糾正行人10000多人次不同程度的違章行為,但真正接受罰款處罰的人卻不到600人。

  2005年11月1日,在哈市南崗區中山路,一男子因過馬路不走斑馬線被交警攔住,該男子卻說:『我的安全不用你們管,誰撞了我我還有地方吃飯了呢。要罰款我沒錢,你有本事就拘留我!』當交警對其說明危害時,對方竟破口大罵。在道外區一繁華街道,不少行人為圖方便,翻越道路中間的護欄。一個被交警攔住的男子竟說:『你們缺錢花了吧?你們罰吧,這樣你們就發財了!』說著從兜內掏出10元錢扔在地上,然後揚長而去。

  值勤的交警反映,對行人的管理比對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的難度大得多。對於機動車駕駛員違章,可以采取扣車、扣分等措施,而對行人沒有什麼可扣的;缺乏一定的『抓手』和必要的強制手段,使對行人交通安全的管理相當困難。據哈爾濱市交警部門統計,交納罰款者的比例基本上只佔所有被糾正違章行人總數的10%。

  糾正行人交通違章意義重大

  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秩序處處長石濱介紹說,從宏觀上講,交通由人、車、路組成,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近幾年,汽車業迅猛發展,因許多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由非機動車、行人違章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斷,成為交通『頑癥』。

  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1月至9月,哈爾濱市共發生機動車撞行人的『一般』等級以上交通事故166起,死109人、傷89人,其中行人交通違章是導致這些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2005年全年,根據交警事故部門的初步估計,哈爾濱由行人違章引發的交通事故佔全年交通事故總數的20%到25%。

  許多交通事故的發生是由於行人亂穿馬路,不注意過往的車輛,或者是和機動車搶『時間差』,使一些司機避讓不及,最終釀成慘劇。因此,提高行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迫在眉睫。

  哈爾濱市區有人口300多萬人,而在路面值勤的交警只有七八百人,顯然對眾多行人的交通違章行為根本糾正不過來。據了解,以前交警在執法時只糾正車輛違章,對發生在身邊的行人違章一般也都不去管。所以,許多行人對交通違章行為已習慣成自然,對沒有人來管也習以為常了。在交警進行處罰的時候,有的違章行人抱怨說:『這麼多年我一直這麼翻護欄,也沒人管我啊。』

  現在,哈爾濱市的交警都隨身帶一本處罰行人的票據,對行人實行『違紀不過崗』,不再是視而不見,即使行人不聽也要糾正。每個交警在本崗區內要勸阻和處罰行人的交通違章行為,每個工作日要進行一件以上的處罰。

  重在培養市民安全意識

  從2005年11月至今,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共糾正行人交通違章行為9527件,罰款近10萬元,使全市行人違章現象有了較大改觀。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鄒勇剛表示,處罰不是目的,而是要通過處罰教育那些違章的市民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以創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

  哈爾濱市對行人交通違章行為進行處罰是一個嘗試。從全國來看,在城市范圍內對行人違章行為進行處罰的城市還不多。雖然自199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頒布後,部分城市制定了具體的實施辦法,但在對違章行人進行處罰時都普遍遇到很大困難,如個別違章的行人以『為什麼不管別人,偏偏管我』而拒不接受處罰,而實際上也確實存在著大量的行人違章行為,但由於警力嚴重不足,交警不可能處理身邊的每一起違章;有些被糾正的違章行人稱沒帶(夠)錢,請求交警少罰款或者不罰款;有的行人違章者被交警糾正後,反指交警沒有敬禮或者態度不好,胡攪蠻纏,甚至提出要投訴;個別人違章後煽動周圍不明真相的群眾,對交警進行指責甚至圍攻。此外,罰款數額過低,對於收入高者也起不到威懾作用。

  在哈爾濱市實行處罰辦法之前,交警部門曾進行過考察和調研,並意識到這項工作的難度。但他們發現,一些交通秩序較好的國家,也是經過了多年的處罰,待行人遵守交通規則從被迫變成習慣時,交通秩序纔真正好起來。因此,他們認為遵章守紀的習慣一定要靠制度養成,好的交通秩序是管理出來的,因此需要嚴格執法,而且不能不處罰。

  石濱說:『我們知道處罰行人違章很難,會遇到大量的阻力,但最後統一了認識。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總是不采取行動,行人的違章行為就會繼續下去。我們不能等社會發展了、行人的素質提高了再去管。我們相信,時間長了就會收到效果。我們已邁出了艱難的第一步,今後將一如既往地抓下去,不會虎頭蛇尾。』

  石濱至今對一件小事記憶猶新。2006年初的一天深夜,哈爾濱正是數九寒天,氣溫接近零下30攝氏度。當石濱駕車來到北方大廈附近的一個十字路口時,看到一個20歲左右衣衫單薄的年輕人,沒戴帽子,縮著頭站在路邊,一邊等信號一邊往手上哈氣。這時馬路上基本沒有車,也沒有人在監督他,可他一直等到綠燈亮了,纔快步走斑馬線穿過馬路。『要是行人都像這個小伙子就好了!』石濱感慨地說。

  

責任編輯: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