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2日電 為進一步加強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規范市場經營行為,齊齊哈爾市物價部門對化肥種子等農資價格進行價格限定,切實保護農民利益。
市物價局根據有關規定,對化肥銷售價格實施登記備案制,啟動最高限價措施,對化肥價格波動變化,以及化肥儲備、供應情況及時掌握。為防止經營環節層層加價,規定我省生產的化肥,在省內經銷應以實際出廠價為基礎計算,不得進行三次批發,同城不得二次批發(以縣為單位)。從省外化肥生產企業以出廠價購入的,在省內經銷應以實際出廠價為基礎計算,不得進行三次批發,同城不得二次批發。從省外經銷單位購入的化肥,在省內銷售只能進行一次批發。批零兼營企業直接零售只能加一道環節,最高為3%。黑化生產的尿素在中准價每噸1500元的基礎上,需要上下浮動確定具體出廠價格時,要到市物價局備案。在市區范圍內,除黑化生產的尿素外,所有生產小化肥、復合肥的生產單位,都要報市物價局審批。
進口化肥應以口岸至省內鐵路第一到站企業實際批發指導價為基礎計算,在省內銷售只能進行一次批發。凡從國家直接調入、口岸大貿購進、省配額進口的磷酸二銨,無論誰經營,只要是從事省內第一級批發業務的都要在規定的批發指導價格內組織銷售。
春季凡向農民賒銷各種專業用肥的,要向農民公布價格和利息,由農民自願選購,秋季要按公布的價格和利息向農民收款。
對用量較大的玉米種子的批發、零售價格,由市物價局統一制定指導價格。由經營單位在指導價的基礎上,根據市場需求上浮不超過8%的幅度內自行確定銷售價格。對齊市經營較少、未經統一確定的玉米、水稻、大豆及小麥等種子價格,采取一次一批指導價的辦法進行管理。
市物價局對市區糧食種子中准價格規定如下:玉米四單19,玉米黑301,玉米哲單37,玉米海玉4、5、6(海倫東昇種業),玉米海玉4、5、6(非海倫東昇種業產),玉米吉單27購進價、批發價、零售價分別為2.5、2.7、2.9元/斤,1.6、1.8、2元/斤,2.1、2.3、2.5元/斤,2.8、3、3.2元/斤,2、2.15、2.3元/斤,4、4.15、4.3元/斤。
廣大農民在購買化肥、種子時,如發現違價行為,要及時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