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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重大火災主管領導辭職
2006-03-24 09:49:0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劉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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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24日電 在23日召開的黑龍江省消防工作會議上,副省長王東華代表省政府與我省13個地市主管副市長和9個廳局的有關負責人簽訂了《黑龍江省2006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此舉在我省尚屬首次,目的是加大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力度。王東華在會上表示,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政府有關負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

  據介紹,目前,全國各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多數都是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的形式來確定的,但這種形式存在千篇一律格式化的弊端。而我省采取的是『倒簽』的方式,消防安全責任書是按照不同地域、經濟、環境等客觀實際情況制定的,這樣有效地避免了脫離實際,『大幫轟』和走過場。

  今天簽訂的《責任書》明確了消防責任人、責任范圍、責任期限、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考核和獎懲辦法等內容,同時對簽訂單位2006年度的消防工作任務作了詳細規定。主要包括:制定本地『十一五』期間消防工作發展規劃;制定本地消防安全責任制監督考評辦法,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保障防火、滅火和搶險救援工作經費;組織開展春季、冬季和重大節日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開展本地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研究、消除火災隱患,向社會公示重大火災隱患及整改結果;建立本地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杜絕特大火災事故等。

  按照我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考評辦法,因落實責任制評為優秀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不達標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嚴重不落實或者存在工作失誤的,給予行政處分。

  王東華在會上表示,對一年內累計發生二起以上重特大火災事故或者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火災事故,且對火災事故的防范、發生、撲救、損失擴大、傷亡擴大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有關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另外,會議還部署了3月20日至5月31日春季防火期的工作,要求實現『控制火災總量,遏制大風天連營火災及亡人火災事故,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惡性火災事故』的工作目標。春防期間,要繼續深入開展人員密集場所的防火檢查,加強對易燃易爆等容易發生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單位或場所的檢查,對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政府掛牌督辦。針對今年春季風大的特點,各級政府要及時發布禁火命令,督促各部門、各單位及廣大居民群眾嚴防大風天連營火災事故的發生。

  

責任編輯: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