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5日電 哈爾濱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工作會議24日召開。會議強調,社區工作要實行准入制度,使進入社區的工作有人做、有必要的經費、工作質量有保證,真正把社區這個城市管理的基礎平臺建設好,發揮社區在構建和諧社會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市領導鄒新生、姜明、張桂華出席會議。
市委副書記鄒新生在講話中說,社區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是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的系統工程。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是全市社區建設最高議事機構,是市委、市政府抓社區建設的第一載體,全市社區建設的工作部署要通過領導小組去協調、去指揮、去落實。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抓好社區建設的要求要通過領導小組的每個成員單位努力工作去宣傳、去體現、去實現。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履行職責、齊抓共管。據了解,全市社區建設會議結束後,各區、縣(市)和市直有關單位認真及時貫徹會議精神。南崗區部分街道已開始兌現社區乾部新的生活補貼標准;道裡區已開始對社區基礎設施和社區乾部補貼等進行調查和測算;市建委在拆除違規建築工作方案中提出,對城區內停運的鍋爐房除專業利用外改建為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市規劃局在短時間內新制訂出《哈爾濱市居住社區公益性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哈爾濱市社區建設呈現出一個可喜局面。
在社區設機構須『社區辦』審批
《哈爾濱市實施社區工作准入制辦法》24日試行
《哈爾濱市實施社區工作准入制辦法》昨天開始試行。據規定,有關部門經批准在社區設立專門機構的,應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聘用專職工作人員,對這類人員實行社區居委會和該聘用部門雙重管理,以社區居委會管理為主。
各級黨政職能部門原則上不得在社區設立專門機構
據規定,各級黨政職能部門工作在向社區延伸過程中,應遵循政社分離原則,凡屬部門和單位承擔的行政性職能和自身應完成的工作,不得轉嫁給社區居委會,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社區居委會直接攤派任務、下達指標,原則上不得在社區設立專門機構。社區居委會對不屬於其職責范圍、未經申報審批的工作或事務,有權拒絕接受或辦理。
《辦法》規定,各級黨政部門和單位確因工作需要,需在社區設立專門機構、行政性工作需社區居委會協助完成、社會服務性職能需向社區居委會轉移的,應向同級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社區辦』)進行申報。
有關部門申報准入時,應向同級『社區辦』發申請函
據規定,社區工作實行准入制度,有關部門在准入申報中,應本著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按照『權隨事走、費隨事轉』的要求,委托社區居委會相應的管理權,撥付必要的工作經費,給付佔用設施、使用設施等相應的補償費用。
有關部門申報准入時,應向同級『社區辦』發申請函,內容包括申請事項、工作時限、工作任務量、可劃撥的經費等。
『社區辦』接到審批表,應經過調研論證,同意的報社區辦主任聯席會議審核,最後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審批。審批後由『社區辦』行文,發下一級『社區辦』和有關部門,再由下一級『社區辦』逐級部署落實。有關企業的服務項目向社區延伸,需要社區利用自身優勢開展工作的,參照上述審批程序。
各部門原則上不得直接召集社區專職成員參加會議
據規定,《辦法》要求要減少各類會議。社區組織專職成員參加全市性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參加全區性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兩次;參加街道辦事處組織、協調的各類專業性會議,原則上每月不超過兩次;各部門原則上不得直接召集社區專職成員參加各種類型的會議。
社區基礎工作及綜合報表以微機錄入為主,各部門除在社區有專職工作人員的情況外,不得要求社區直接上報工作計劃、統計報表、情況匯報等文字、數字材料。需要上報材料、設立臺賬、建立檔案的,由各級『社區辦』在審批和認定部門工作進入社區時一並把關,所需物品由有關部門提供。
《辦法》規定,全市各社區原則上只掛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委會兩塊牌子,社區辦公室內除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工作職責和『居務公開』內容外,其餘原則上不上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