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9日電 國務院常務會議29日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根據規劃,中國將在5年內投資100多億元治理松花江污染。
國家環保總局與國家發改委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中國將認真吸取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教訓,集中解決松花江流域突出的水污染問題,優先保證飲用水安全和中俄界河水質良好。
據介紹,這個規劃包括200多個項目,其中工業治理項目100多個,項目完成後可增加工業化學耗氧量削減能力約7萬噸/年;城市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項目70多個,處理規模300多萬噸/日,項目建成並全部正常運行,至少可新增化學耗氧量削減能力10萬噸/年;重點區域污染防治項目20多個。
根據流域內人口聚集相對集中的特點,這個規劃將哈爾濱、長春、吉林、齊齊哈爾、大慶、佳木斯、牡丹江等七大城市作為治理的重點。為保證各項任務落實,《規劃》提出6方面的保障措施,其中包括落實目標責任,嚴格環保執法監督,多方籌集資金,鼓勵公眾參與,加強科學研究和實施規劃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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