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3日電 記者從市環境綜合整治辦獲悉,為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市政府近日出臺了適於本年度環境改造的《哈爾濱市城市環境改造拆除建築物、構築物補償暫行辦法》。《暫行辦法》規定,4種建築物和構築物不予補償,而城市低保居民最低可獲得5.5萬元的補償。
四類違法建築不予補償
《暫行辦法》規定,違法建設的;不符合審批條件,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持有相關證照已被審批機關撤銷的;超過批准期的臨時設施;各類廢棄杆體等四類建築物和構築物不予補償。
有合法證照的依法補償
針對依法取得合法證照的房屋,拆除時則按拆遷管理的有關法規、規章依法予以貨幣補償。補償金額按《哈爾濱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被拆除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針對不需要保留的鍋爐房(含儲煤池),按實際情況予以補償;拆除大煙囪時,按照拆除時所需要的實際費用給予補償。
對於在城市規劃確定後違規審批的有證件房屋,同時審批發放證件的部門又不能撤銷或者注銷證件的,由違規審批核發證件部門承擔補償責任;已實施拆遷改造的,在原拆遷范圍內未拆除的建築物、構築物,由原拆遷人按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設施,由實施審批的部門按照臨時建築造價標准結合剩餘期限予以補償,並退還已交剩餘期的佔道費等;鐵路部門核發的『白皮照』房屋,由鐵路部門負責拆除和補償。
持『雙證』的低保戶再獲補助
據了解,該《暫行辦法》極大地考慮了特殊群體的補償問題。對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補償低於人民幣5.5萬元的,按照5.5萬元補償;對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同時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聽力、語言、肢體殘疾或視力、智力、精神殘疾的,在獲基本補償後,可再獲人民幣一萬元的拆除補助。而符合廉租房條件的,按照廉租房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另外,群力新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內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除補償,不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