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黑龍江頻道4月4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審計局了解到,去年哈爾濱市共完成領導乾部經濟責任審計355項,發現有問題資金20.57億元;其中領導乾部應負主管責任金額18.81億元,應負直接責任金額1.76億元。有關部門參考審計結果,對50人予以免職、降職、撤職處分,兩人被移送紀檢監察部門。
據介紹,近年來,哈爾濱市經濟責任審計在范圍上進一步擴大,目前,縣級以下黨政領導乾部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在全市已經全面推開,基本做到"逢離必審"。縣級以上黨政領導乾部經濟責任審計覆蓋面不斷擴大,審計范圍突破了以往單純部門領導乾部經濟責任審計,進一步擴大到縣委書記、縣長,區委書記、區長,法院院長經濟責任審計。
據了解,2006年哈爾濱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並向績效審計延伸,同時促進審計成果轉化運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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