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6日電 來哈打工男子周某得知朋友盜竊後不向公安機關舉報,反而幫助朋友將盜竊來的贓物藏了起來。10日,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以窩藏贓物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
周某曾因盜竊坐過兩次牢,兩年前第二次入獄期間結識了孫某。在一次事故中,孫某救了周某一命,從此兩人便成為好朋友。2004年9月,周某出獄後在松北區萬寶鎮薛堡村打工。2005年10月,孫某出獄後找到周某想跟他打工。2005年11月4日晚,孫某在薛堡村型煤廠偷了手點鑽3把、快速充電機2個、電瓶1個、釘槍2套、汽油1桶。他把這件事告訴了周某,並要求周某幫他把偷來的東西找地方藏起來。一時心軟的周某想到自己的命是朋友救回來的,就答應了孫某的要求,將贓物埋在自家門口的大樹下。2005年11月6日晚,他再次幫助孫某將其在薛堡村飛拓飼料廠盜竊的200個絲袋子,藏在自家倉房裡。經鑒定,周某窩藏的贓物價值人民幣2365元。
今年4月10日,松北區法院以窩藏贓物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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