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4日電 『五一』將至,旅游業競爭日漸白熱化,面對『超低價』、『驚爆價』的誘惑,那些想在『黃金周』外出旅游的市民心動之餘又不免擔心:低價誘餌會不會是消費陷阱?為此,記者諮詢了一位旅游業的人士,他提醒市民,出游前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選擇正規旅行社。正規的旅游企業向管理部門交納相應的『質量保證金』,一旦出現旅游質量方面的糾紛,消費者維權相對容易。非正規代辦點幾個人、一張桌子打著某某旅行社的旗號做起了旅游生意,按規定他們只能做一些總社有關的宣傳、諮詢業務,不得與總部以外的旅行社發生業務來往,可實際上,不少『代辦點』為了達到見利就走的目的當起了『二道販子』,甚至與不具任何資質的黑旅行社暗中勾結,游客往往被倒來倒去。同時,還有一些外地駐哈辦事處及打著『旅游同業批發』的『某某之旅』、『某某假期』非正規旅行社,用低價誘惑消費者,消費者發覺上當,管理部門也鞭長莫及難以處罰。
明晰旅游內容。為了招攬生意,各旅行社紛紛壓價競爭,這給消費者帶來了實惠,旅行社不會做賠本的買賣的。在低價旅游中,一些旅行社往往會采取對景點、食宿、旅游行程、交通工具等縮水或將一些必要的旅游項目變成了自費項目等方法降低成本。比如,同樣的二星級酒店,地理位置不同、新舊成度不同;交通工具也一樣,飛機的起飛時間、乘坐汽車的車種都直接影響到游客出行的舒適程度。對旅游景點則更要心中有數,哪些景點是走馬觀花,哪些景區觀賞有時間限制,哪些景點需要自費等等。購物店的『人頭費』是旅行社一筆主要收入,逛商店這一旅游項目自然必不可少,消費者出行前一定要和旅行社約定好進購物店的次數及時間,以免『風景游』變成了『購物游』。
慎簽旅游合同。即使選擇有資質有信譽的旅行社並仔細了解旅游線路、行程、食宿條件、景點數量等主要內容,也不要輕信旅行社的廣告和口頭承諾,一定要認真簽訂合同。旅行社事先准備好的合同大都是利己的格式合同,對一些主要旅游內容約定往往是模糊不清或是玩文字游戲,消費者應要求旅行社將那些口頭承諾落實為白紙黑字,只有這樣,市民纔能做無後顧之懮的安心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