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2006年綜合整治亂貼亂畫工作實施方案
2006-04-25 09:19:25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4月25日電 為有效解決亂貼亂畫擾亂社會生活秩序、污染城市環境、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提高城市環境容貌質量,進一步推動『知榮明恥,信守公德,共建家園』活動深入開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務

  (一)清除各類亂涂寫、亂張貼、亂刻畫。及時清除房屋等建築物,橋梁、圍牆(擋)、倉庫等構築物,踏步、護欄、綠化池、供電線杆、照明燈杆、通訊線杆、交通標志、電話亭、郵筒、有線電視接線箱、候車亭、站牌、街名牌、廣告設施、閱報廊、宣傳廊(板)等設施,以及路面、樹木上噴涂、張貼、刻畫、刷寫、印章式加蓋的文字、圖畫等各類亂貼亂畫。主要街路、重點區域要隨時發現隨時清除,不留死角;一般街路要普遍清理;背街背巷、居民庭院、小區要有效清理。

  (二)嚴肅查處各類亂貼亂畫違章行為。及時發現並認真調查核實各類亂貼亂畫,依法實施處罰並責令清除。對拒不接受處罰並清除的,要采取停機措施,中止其通訊工具的使用。

  (三)從嚴打擊涉嫌違法的亂貼亂畫行為,嚴肅處理購買使用假證違法違紀人員。將制售假證件、以招聘男女公關方式實施詐騙等涉嫌違法行為作為整治亂貼亂畫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整治范圍。公安部門對涉嫌違法的亂貼亂畫線索及人民群眾舉報、城管執法等部門移送的案件,要及時進行偵查;對違法違法行為人要依據刑法、勞動教養條例、治安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本著『罪責相當』的原則,依法追究責任。對購買假證件人員從嚴處理,由所在單位追究其違紀責任。

  (四)規范公共信息發布。本著疏堵結合、便民利民的原則,采取政府投入、市場化運作等方式多方籌措資金,選擇適當位置建設公共信息揭示板等設施,為群眾發布各類合法信息提供便利,減少亂貼亂畫現象的發生。

  二、清理標准

  (一)保潔時間。主要街路和重點區域要每日早8:00時前將夜間產生的亂貼亂畫全部清理乾淨,白天隨見隨清,全天保潔,達到夜清日淨。其他街路要在9:00時前清理乾淨。

  (二)清理效果。對於噴涂、刷寫、印章式加蓋的亂貼亂畫,要采用高強噴沙、噴水清洗、防涂寫、防粘貼涂料等實用技術,輔之以手工刮洗,以及多顏色調配方式,對不同材質、不同顏色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實行清洗或覆蓋。對油飾、粉飾、水泥『清水牆』牆面或設施表面,可相應采取油漆、涂料、水泥漿涂刷覆蓋的方法清理;對以瓷磚、劈離磚、花崗岩、大理石及各種新型材料、裝飾板材裝修飾面的牆面、設施表面,應當采取清洗方法清理;對於張貼物,要一律采取清洗、刮除方法清理。主要街路、重點區域達到覆蓋後與原色協調,不添新『癬』;清洗後表面整潔,不留花斑;清理張貼不留存殘片及明顯膠粘劑、漿糊污跡。一般街路的覆蓋色調與原色基本協調,不形成較大反差,杜絕簡單粗劣覆蓋現象;清洗後表面不留亂貼亂畫印痕。對過去清洗、覆蓋但未達到現標准的,要重新進行清洗、覆蓋。

  三、責任分工

  此次整治亂貼亂畫活動,按照統一協調、以區為主,專群結合、部門聯動的原則進行。具體分工如下:

  (一)各區政府(含哈開發區,下同)負責統一領導本轄區內整治亂貼亂畫工作;組織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進行清理;組織駐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義務清理;組織區屬部門、街道辦事處開展『包街』、『門前三包』清理競賽活動。

  (二)文明辦將整治亂貼亂畫納入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組織文明單位、申報創建的單位及志願者開展義務清理亂貼亂畫、美化家園活動;會同城管部門開展清理競賽活動;協調在新聞媒體開闢專欄,宣傳報道整治情況,對整治工作不主動、效果不佳的街路和責任主體與予以曝光。

  (三)城管部門負責對清理工作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研發、引進和推廣新技術;組織建設公共信息發布設施;組織環衛隊伍清理責任區內的亂貼亂畫。

  (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登記亂貼亂畫所留號碼、地址,依法責令當事人限期自行清除、處以罰款、追繳代為履行費用,組織代為清除;協調實施停機措施。

  (五)公安部門負責組織制售假證、招聘『男女公關』等涉嫌違法案件的偵破工作;向所在單位通報購買假證人員情況;(公安110)統一受理涉嫌違法案件的舉報工作。

  (六)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衛生和房產住宅等部門負責依據各自職能查處違規發布廣告、違法售藥、違法行醫、違規出租房屋等方面的亂貼亂畫行為人。

  (七)廣播電視、公安交警、電業、交通、人防、民政、路燈等設施產權部門負責配合各區政府做好整治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准備發動階段(4月上旬)。研究、制定專項整治亂貼亂畫工作實施方案,組建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召開動員大會,開展宣傳教育,啟動整治工作。

  (二)實施階段(4月中旬開始)。全面啟動整治亂貼亂畫工作,集中查處和打擊亂貼亂畫違法行為,建設公共信息發布設施。由市統一組織驗收。

  (三)總結表彰(年底)。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

  五、保證措施

  (一)加強領導。市政府成立綜合整治亂貼亂畫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夏紹裘擔任,副組長由市城管局局長馬彬和市委宣傳部助理巡視員王剛擔任,成員有市城管局副局長兼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局長馬柏成、市公安局副局長紀春林、市監察局副局長孫冰、市工商局副局長何群、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尹遜華、市衛生局副局長李若奇、市廣電局副局長蔡志、市房產住宅局副局長宣峰、市交通局副局長印有倫、市人防辦副主任殷汝壯、市民政局副局長李克榮、道裡區政府副區長郭曉赤、道外區政府副區長王憲民、南崗區政府副區長王樹清、香坊區政府副區長李文濱、動力區政府副區長陸家蛟、平房區政府副區長許桂君、呼蘭區政府副區長侯希平、松北區政府區長助理於傑、哈開發區管委會建設局局長劉鐵岩、市路燈處處長隋文波和哈電業局副局長王忠傑。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馬柏成兼任,負責綜合協調、制定標准、檢查考評、組織競賽、通報情況;協調、督促全市清理、查處、設施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涉嫌違反工商行政管理、醫療衛生管理、食品衛生管理、房屋租賃管理等方面案件的聯合辦案。

  各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全力推進此項工作。

  (二)落實責任。各區政府對轄區內亂貼亂畫整治工作負全責。各區城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區政府的要求將清理亂貼亂畫納入日常保潔工作日程,建立清理數量、質量包保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要組織專門隊伍承擔清理工作,進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清理質量和水平。

  (三)部門聯動。公安、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通信、衛生和城管行政執法等部門要建立案件移送、聯合查處工作機制。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在整治亂貼亂畫活動中,對發現涉嫌違反工商、食品藥品安全、醫療衛生管理等方面的違法行為,要及時聯合主管部門進行查處;對發現涉及制售假證、詐騙的,要依據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並積極協助實施查處;公安機關要按照職責要求迅速介入案件調查,並及時向市、區匯報案件查處情況。公安部門在偵查涉嫌違法案件中,對尚未構成違法的,應當及時通報城管行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及時向通訊部門提供亂貼亂畫通訊聯系號碼,確保其在第一時間中止違法通訊工具號碼的使用。

  (四)開展競賽。在各區選擇主要街路、重點街區開展整治亂貼亂畫達標街路、街區競賽活動。本方案確定由市驗收的街路、街區及各重點區域一律為參賽街路、街區;其他參賽街區(辦事處轄區范圍街路)由各區政府申報,其中道裡、道外、南崗不得少於3個,香坊、動力、平房區不得少於2個。參賽街路、街區評比結果作為年底整治亂貼亂畫評選優勝區、優勝街道辦事處、優勝管理區域的依據。通過新聞媒體公布參評街路及競賽效果,動員市民廣泛參與和監督;開闢『紅黑榜』專欄,公布最佳和最差街路名單。

  (五)嚴格考評。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整治成效考評辦法和專項競賽評比方案,將清理成效、查處情況、破案數量、活動效果、新技術應用等指標納入考核范圍,實行周檢查通報、月匯總講評,並及時將情況反饋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分批對街路、街區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予以曝光,重新整治。各區政府整治亂貼亂畫工作機構每日要對各單位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糾正怠於作為現象;對專業清洗效率和質量實行跟蹤問效。

  (六)嚴格審批。嚴格審查、控制審批宣傳招貼文字、圖畫等,除國家和省、市舉辦的『哈洽會』、冰雪節、哈夏音樂會等重大政治、經貿、文化活動,經市政府批准張貼外,其他任何部門不得批准或擅自張貼,擅自張貼的由城管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清除,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違法審批張貼的,由審批部門予以糾正、清除。

  (七)強化宣教。將治理亂貼亂畫工作與深入開展『知榮明恥,信守公德,共建家園』活動相結合,采取設置宣傳站、宣傳點以及開展宣傳日、宣傳周等方式擴大宣傳,教育公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守法發布信息廣告,自覺維護環境容貌秩序,抵制和舉報亂貼亂畫行為。通過新聞媒體公布有關部門舉報受理電話,積極開展執法進社區活動,動員廣大市民參與整治亂貼亂畫活動,積極提供各類違法違章線索,協助執法部門破獲亂貼亂畫案件,形成全民參與、群管群治的良好局面。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