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0日電 今年進入加分范圍的哈市中考生在錄取時最高只能加10分,最低為2.5分。記者從哈爾濱市招考辦獲悉,今年哈市對中考享受加分的學生資格認定規定更為嚴格和明確,並在重點高中統招生、配額生和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統招生兩大類上采取不同的加分標准。
據了解,今年享受中考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包括四大類:獲得2005-2006學年度省、市級體育比賽田徑、冰上、籃球、排球、乒乓球單項前五名或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考生;第十八屆哈市學校藝術節中小學生藝術類比賽繪畫、國畫、書法、獨唱、獨舞初中組一等獎獲得者、集體項目比賽集體器樂、集體舞蹈兩項比賽的主力隊員、第二十三屆哈市中小學生冰雕比賽、第五屆哈市中小學生雪雕比賽初中組一等獎獲得者、2005-2006學年度獲得省級藝術類比賽(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舉辦)三等獎以上的考生在重點高中統招生、配額生錄取時加5分,在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統招生錄取時加10分;烈士子女、蒙古、鄂倫春、達斡爾、柯爾克孜、鄂溫克、赫哲、錫伯族考生在重點高中統招生、配額生錄取時加4分,在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統招生錄取時加10分;全國勞動模范子女、獲得省或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人員的子女等5小類考生在重點高中統招生、配額生錄取時加2.5分,在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統招生錄取時加5分;用朝鮮語授課的朝鮮族中學的初中畢業生,報考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統招,錄取時加5分,除蒙古、鄂倫春、達斡爾、柯爾克孜、鄂溫克、赫哲、錫伯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的考生報考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統招,錄取時加3分。
考生應該注意的是,今年中考報名同時具備兩項或兩項以上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不能重復加分,只能選一項。
據了解,凡具備政策性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所在學校班主任和主管校長審查認定後,在學校張榜公示一周;具備加分資格的考生須在報名時出具相關證明,5月17日以後提交的證明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