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1日電 黑龍江天鵝航空運輸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以下簡稱『天鵝航空技校』)因違規收費被行政主管部門——省勞動廳取消辦學資格。10日,哈爾濱市道外警方調查後認為,天鵝航空技校雖有欺詐行為,但不構成詐騙,不予立案偵查。50多名家長說,學校被取締大快人心,但不知400餘萬『安置費』何時能追回。
道外公安分局經偵大隊隊長康平介紹說,因簽訂經濟合同引發的糾紛,根據性質不同分為合同欺詐與合同詐騙兩種。合同欺詐是指一方當事入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或誤導對方陷於錯誤並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從而實現簽訂合同目的的民事欺詐行為。按照《刑法》規定,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天鵝航空技校以保證安置工作為名收取學費的行為屬於合同欺詐,警方不能立案。因合同欺詐引起的經濟糾紛應到人民法院,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
9日,多名家長來到道外區人民法院諮詢訴訟事宜。該法院副院長鄭永康認為,刑事立案優先,目前只有到公安局立案,纔有可能盡快追回欠款。若通過民事案件途徑審理,從起訴到立案至少需要一個月的時間。目前學校已經被取締,具體是起訴學校,還是起訴其上級部門,還需要進一步商議。
對此,東北林業大學法學教授王麗華認為,天鵝航空技校雖有合法經營手續,但在招生過程中以保證安排工作的名義違規收取家長巨額『安置費』卻不履行合同,學生交了錢並沒有得到安置,其手段和目的都涉嫌詐騙。公安機關應該介入,以涉嫌詐騙立案偵查。
律師歐陽建勝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乾問題的解釋》,合同簽訂後攜帶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訂金、保證金等擔保合同履行的財產逃跑的屬於詐騙行為。天鵝航空技校法人代表『失蹤』一個多月,不退還違規收取的費用,這種行為已構成詐騙。
『安置費』難追討讓家長們愁眉不展。家長李女士說,她是松江膠板廠的下崗職工,為了兒子的工作,她拿出了家裡全部的積蓄,還借了3萬多元的外債。李女士告訴記者,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只能取消學校辦學資格,公安部門不能立案偵查。通過民事訴訟還要長時間拖下去,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要回那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