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1日電 哈爾濱通河縣通河鎮的丁某將與妻子離婚歸罪於岳父從中挑撥,在提出復婚遭到妻子拒絕後,竟對岳父萌生殺機。近日,通河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丁某有期徒刑11年。
2005年7月13日,通河縣通河鎮的丁某再次向前妻劉某提出復婚的要求,遭到前妻的拒絕。
惱羞成怒的丁某越想越窩火,他認定還是岳父從中作梗。於是,丁某於15時帶刀來到前妻劉某的娘家。丁某正好在村口遇見岳父,倆人話不投機,氣憤的丁某掏出尖刀朝岳父的胸腹部位連刺3刀。岳父跑到鄰居家躲避,丁某持刀追來,又朝其胸、頸連刺數刀,隨後逃離現場。後來,岳父經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公安機關在丁某的家中將其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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