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2日電 哈爾濱市一男子張某喝得酒氣熏天後上了公交車,在車上與女子發生爭執,張某竟讓司機把車開到了哈市南崗公安分局燎原派出所,並讓女子賠償一萬元名譽損失費。
9日12時許,哈市市民張某在小飯店喝了一瓶白酒、4瓶啤酒後,拎著一個黑色的大旅行袋上了公交車,他將旅行袋放在了過道中央,然後閉上眼睛開始睡覺。當車行至博物館站臺時,一名穿裙子的女士從此經過,見旅行袋擋住了去路,她便叫醒張某,讓他把包移動一下,張某從夢中醒來加之酒精作用,便大聲喊:『我就不拿怎麼的?我就不相信你過不去!』女子一步跨過包裹,小聲嘟囔了一句:『不是人!』張某聽到後,質問道:『你說誰不是人?』『就說你了怎麼樣?』女子回應。張某開始在車上破口大罵,污言穢語一連串,兩人爭吵不休。乘客們都湊過來勸解,但張某一見有人勸,更加起勁,並纏住該女子不放,他讓公交車司機將車開到了燎原派出所,找警察評理。
張某對民警說,當時車上很多乘客,他感覺都在嘲笑他,他是堂堂男子漢,因為這個女子而名譽掃地了。他要求與自己發生爭吵的女子賠償自己名譽損失費一萬元。經過民警耐心調解,張某酒醒後,也意識到自己行為出格,主動承認錯誤後回家了,女子也表示不願再追究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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