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4日電 近日,望奎縣某鄉農民劉某因故意放火罪,被望奎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1年執行。
劉某今年23歲,與同鄉王某於2005年初結婚。劉某原以為結婚之後會過上好日子,沒想到婆家不但一貧如洗,而且丈夫王某安於貧窮,不思進取。從小到大就盼著過好日子的她不甘於這樣過下去,便向丈夫提出離婚,但是遭到娘家和婆家一致反對。劉某便裝作精神失常,經常做一些反常的事情,希望引起丈夫的反感,以此達到離婚的目的。2005年11月23日上午,劉某用8根火柴綁到一根粗香上,用打火機將香點著後,放在鄰居白某家堆放在前園子內的豆稈垛南側,將白某家豆秸垛燒毀,造成經濟損失400餘元。
案發後,劉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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