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8日電 家住長發鄉的劉某因沒能按照女朋友父母的要求拿出5萬元彩禮,已經訂婚兩年的劉某、王某這對有情人,不得不分手。
2004年春節前,經人介紹劉某、王某相識,二人情投意合,於是雙方家長坐到一起,商量婚期。王某的母親向劉家要5萬元彩禮,並說什麼時候給齊彩禮,什麼時候再談結婚的事兒。劉家因家庭困難,便決定『分期付款』給王家。
日前,劉某多次來到王某家商量結婚事宜,王某的父母卻告訴他,想結婚必須拿出彩禮纔行。聽到此話,實在湊不夠彩禮的劉某忍受不了岳母的『拜金』,無奈之下,找到媒人做出退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