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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夫妻花7萬請記者代孕
2006-05-21 05:37:41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慕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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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21日電 劉保君是互聯網上一家『愛心代孕網』的站長,自稱哈爾濱人,在寧波市開辦了這個『半地下』的網站,做代孕中介的生意。

  代孕,俗稱『借腹生子』,只要願意支付一筆費用,中介就會按照你的要求幫你找一名學歷、身高、相貌相當的女性幫你生個孩子。這些被代孕網稱為『代孕志願者』的女性,也被網站分成A到I九個等級,代孕酬金從初中學歷、相貌一般的4萬元到大學學歷、相貌姣好的10萬以上不等。這個『代孕中介網』還打出『愛心』招牌,稱『構建合諧社會需要完整家庭』,代孕可以挽救有缺陷的家庭,是一項愛心事業,在國外很流行。

  『高中學歷、相貌姣好』明碼標價7萬元

  為了進一步了解『代孕』內幕,按照網站上留下的QQ號碼,17日記者以『代孕志願者』的身份與站長劉保君取得聯系。記者在代孕網站上登記信息為:29歲,離婚已育,女兒兩歲,高中學歷,身高165厘米,體重55公斤,不近視,酬金7萬元。

  劉告訴記者,代孕是拯救一個家庭,進而實現社會穩定的愛心事業,按照記者提供的『高中學歷,相貌姣好』的條件,可以拿到7萬元的純待遇。在整個代孕過程中一年的生活費、體檢費,懷孕、生產和坐月子期間的保姆費等,需求方還會另加,總之是不需要『代孕媽媽』出一分錢。劉保君告訴記者,『像你這樣離婚已育的,高中學歷的很容易被選中。』劉稱,一般需求方會認為高中學歷的女性比較實在,而有大學學歷的比較『精明』,害怕以後會產生糾紛。而『離婚已育』首先可以排除生育能力的顧慮,離婚獨身又沒有什麼後顧之懮。

  劉保君對記者說,通過他的介紹可以保證絕對安全,志願者和需求方的真實身份他們都有專業的調查制度,會利用『特殊方式』進行全面細致的調查,整個代孕的很多環節網站工作人員都要陪同,酬金也是按階段支付,確定懷孕時付10%,懷孕5個月時再付20%,懷孕8個月時付30%,孩子出生後再付40%。

  當記者問及怎樣纔能相信他這個網上中介時,劉保君稱他的網站是在信息產業部備案的,他自己是佳木斯大學畢業生,畢業證可以到官方網站上查詢的,自己在寧波銀行工作的經歷也是可以查詢到的。但當記者問他們的辦公地點時,劉保君卻拒絕提供,理由是『防賊防盜』。

  每促成一對,中介淨賺1萬元

  18日,記者又用另一個QQ號碼以需求者的身份與劉保君取得聯系。

  劉保君告訴記者,除付給代孕者的酬金外,要付中介費1萬元,對於記者提出的不要大城市的,想找個農村或是縣城人的要求,對方立刻就給記者推薦了一個佳木斯市近郊的農村女子,並稱對方開價很低,只要4萬元。同時劉特意提醒記者,做試管嬰兒的醫院要自行聯系,這是代孕能否成功的關鍵,因為按規定醫院是不給非夫妻關系的人提供這種輔助生育幫助的,所以必須由需求者事先安排好,說白了也就是這事還得『暗箱操作』。

  『如果女的生完孩子又捨不得給了怎麼辦?』記者問。『那還不容易,你不讓她看到孩子,她想要也要不成,她完全不掌握你的信息,沒處找你。而你們存在我這裡的資料只有站長本人可以看到,並層層加密,即便資料丟失也不會泄密。』劉保君同時介紹,雙方合作成功後網站將立即銷毀代孕志願者和需求者所有資料,志願者與需求者將永無再次合作機會。

  中介牽線,『哈爾濱』『深圳』接頭通話

  18日下午,突然記者接到劉保君從寧波打來的電話。他在確認記者說話方便後,對記者講現在深圳一個人需要代孕服務,對方看過記者留在中介的資料,覺得很滿意,希望能夠合作。同時劉保君告訴記者,深圳的需求者在醫院已經成功地培育出了受精卵,現在急盼代孕媽媽。劉保君將對方的聯系電話留給了記者。

  一個小時後,記者撥通了對方的電話,接電話的女士自稱姓徐,是替其堂姐聯絡的。與徐女士通過近半小時的話,記者已經能深刻地體會到對方求子心切的心情了。徐女士說她的堂姐此前已經做過一個試管嬰兒了,但因子宮內膜太薄沒有成功,她准備利用冷凍在醫院裡的『備用胚胎』,找一個生殖健康的女性代其懷孕。

  在通話中徐女士先給記者介紹了一些試管嬰兒的知識,並提出要求:試管嬰兒不同於自然懷孕,容易流產,所以他們要找一個性情安靜的人代孕,前三個月必須盡可能臥床,另外剛剛懷孕時還要注射黃體酮等保胎藥,但不會對孕婦的身體健康有影響。在代孕期間他們將負責給代孕者在深圳市租住一處民宅,並僱保姆專職侍候,代孕人在深圳近一年的一切生活費都由他們承擔。徐女士說之所以選中記者,是因為記者的身高與其堂姐一樣,希望記者到深圳後剪一個和其堂姐相近的發型,因為堂姐在培育試管嬰兒胚胎時,醫院的醫生會對其有印象,希望代孕人的『偽裝』能夠蒙混過關。徐女士說她們已經知道不只一人用這種方法成功得子了。

  在與徐女士結束通話不久,劉保君再次通過QQ聯系記者,稱深圳需求方對記者很滿意,覺得非常合適,希望記者盡早決定,不要錯過這個機會。如果記者同意,首先要到當地醫院做一些化驗和檢查,費用實報實銷。同時劉保君會通知他在哈爾濱的工作人員查看記者的身份證,並了解詳細的家庭住址,然後幫助記者購買飛往深圳的機票。

  國家對輔助生殖有嚴格要求

  19日記者到市紅十字中心醫院生殖醫學中心詳細了解了輔助生育的情況。中心主任陳颯英介紹,醫療機構采取助孕手段的對象,必須是被確診為不孕癥的患者,並且是通過常規治療無效的人。

  醫院在決定為患者做試管嬰兒的胚胎培育時,首先要『驗明正身』:查看男女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准生證,並嚴格核對本人和上面的照片。即便是幾年甚至十幾年後,再利用冷凍的胚胎輔助生育時,醫生也要嚴格地核對受孕者與當時取卵人留下的照片是不是同一人,按程序操作,像前文徐女士提到的蒙混過關的方法是不可能的。陳主任說,醫療機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衛生部的相關要求來提供『助孕』的幫助,如果中間有違規操作,醫療機構將被取消相關資質,並永遠不得再次獲得此資質,同時相關的責任醫生也將受到行政處罰。所以像徐女士的『蒙混』方法如果真能成功,那麼這家醫院是否真正具有開展輔助生殖業務的資質,值得商榷。如果當地的醫生『暗箱操作』的話,將嚴重違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

  『代孕』游走在法律與道德邊緣

  這種『借腹生子』的做法,到底是不是違法?代孕網站上打出的『合法、正規、專業、誠信』的宣傳有何依據?劉保君稱我國現行的法律根本就沒有涉及到這一領域。只有2001年國家衛生部頒布的行政條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規定,任何醫療科研機構不得做代孕手術,否則將受到懲罰。這一規定只是限制國內醫療和科研機構,對個人行為沒有要求。所以這一法規對於個人的代孕行為並無約束力。

  劉保君的這一說法記者在律師處得到了證實。哈爾濱天樂平律師事務所律師丁寧講,說白了代孕中介打的就是法律的擦邊球,依現行的法律法規的確不能說其是違法的,充其量只能稱其違背了中國傳統的道德倫理觀念。

  在看過劉保君代孕網站上的相關協議書樣本後,丁寧律師表示協議制定的很完整,很嚴密,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協議中都有相關條款約定,比如懷孕期間意外流產怎麼辦、所生孩子有生理缺陷怎麼辦,生雙胞胎怎麼辦,以及需求方必須為代孕者提供住所的要求,每天安排戶外活動時間等等。但是協議上的這些條款一旦發生糾紛無法協商解決時,現行法律也無法進行准確認定,說白了還是『後患無窮』。比如代孕後產下畸形兒或是病兒,怎麼來確定是代孕者造成的還是需求方造成的?代孕者與所產孩子的血緣關系如何割捨?代孕期如果發生意外,瞞著親友的『代孕媽媽』的權益怎麼保障?甚至還會出現後續的探視、撫養、繼承等一系列現實問題和民事紛爭。

  看來,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對於代孕及代孕中介這樣的行為,只能靠道德的約束和自律了,無論需求者還是代孕者都應當三思而行。

責任編輯:張昭